****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区经挂〔2024〕41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以下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竟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 | |||||||
JJT****1606 | 薛埠镇仙湖东**侧、薛盛大街西侧地块 | 17884 | 住宅用地 | <2.0,且>1.0 | <30 | ≥30 | 70 | 3487.4 | 17436.9 | 100万 |
JJT****1607 | 朱林镇朱林大街南侧、直别路西侧地块 | 30979 | 住宅用地 | <2.0,且>1.0 | <30 | ≥30 | 70 | 5576.2 | 27881.1 | 100万 |
JJT****1608 | ****广场东侧、S340南侧地块一 | 6056 | 住宅用地 | <1.2,且>1.0 | <30 | ≥30 | 70 | 5450.4 | 5450.4 | 50万 |
JJT****1609 | ****广场东侧、S340南侧地块二 | 13931 | 住宅用地 | <2.0,且>1.0 | <30 | ≥30 | 70 | 2507.6 | 12537.9 | 100万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次出让宗地块仅接受独立申请,不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0日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112.****.86:8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于2025年1月20日下午4点前缴纳竞买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将在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的次日上午9点前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方可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一次有效报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点至2025年1月22日上午8点止,网上限时竞价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上午9点,每轮倒计时4分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报价一次,否则竞买无效,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参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块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并作出书面承诺。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竞得人一年内不得参加**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四)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受让人应缴纳出让金的5%作为首次履约保证金(最高1000万元)。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若不按期开竣工建设,则将5%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路168****中心C座513室
联系电话:0519—****0389、****8964、****8729
联 系 人:高先生、唐女士、王女士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行及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获取
****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