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 823,077.57 元 | 1(件) | 823,077.57 元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1-06 15:30:00(**)
文件上传说明:详见比选文件
(1)中标供应商负责准备相关资料,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对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申请第三方检验机构验收的项目,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施工完成后,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协助采购人进行结算审计,直至审计通过。
(3)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无限期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2、投标人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3、本工程将设置最高限价823077.57元 (大写:捌拾贰万叁仟零柒拾柒元伍角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8659.09元。投标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工程款支付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70%,工程项目审核结算后一次性支付至 80%,审计局备案后再支付至 97%工程款,余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1699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2****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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