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投标人前来投标。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摄像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 3、招标内容:摄像机设备共11套 4、预算金额:预算73.5万(投标限价)。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上季度交费的财务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本市有固定的生产经营点和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长期技术支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复印件)。 7、本项目仅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不接受大企业参加投****市政府采购中小企业供应商库的网页打印件以供证明)。 8、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凡有意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于2011年12月2日至2011年12月13日每天14:00-16:00(节假日除外)持上述第二条中提及的所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飞虹路518号机关新二号楼201室)领取招标文件。(请自行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时间)。 2、****将于2011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在**市飞虹路518号机关新二号楼202室举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届时敬请各投标方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五、****联系方式: 地址:飞虹路518号机关新二号楼201室 邮编:200086 联系人:高炜冰、徐和胜 联系电话:****8801、****8802 传真:****8801、****5292 **** 201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