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绕西路(雷高路-长川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以长高新管发计 [2011]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现对绕西路(雷高路-长川路)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绕西路(雷高路-长川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2、质量标准:合格。 3、建设规模:绕西路(雷高路-长川路)道路全长1595米,规划路幅宽度为20米,工程造价约3500万元。 4、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绕西路(K0+040~620、K0+680~K1+560)路基土石方(含软基处理)、排水、防护、构筑物、涵洞、路面基层、面层、人行道板铺筑、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自筹。 8、工期要求: 24个月。 9、保修:按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00]279号令。 10、评标办法:按照******委员会等部门发布的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报价评定按附表5 (Ⅰ)进行,且只评总价,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3计取。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具有1个以上(含1个)单项合同工程沥青砼摊铺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 3、拟任项目负责****建设部注册的贰级建造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严禁挂靠,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路或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证书,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内具有1个以上(含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业绩。 5、投标人、技术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是指有效期为2009年8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须同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具备下述条件或选择具备下述条件的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施工。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在**市内有固定的生产场所,设备相对先进(可全程电脑控制),日生产能力(每天按8小时计出料)应达到3000T/天,使用清洁能源,达到环保要求,并具有CMA计量认证,能够及时检测沥青、沥青混合料常规检测项目,及时指导生产,提供有效检测报告。如选择外委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投标人须签订为本次招标生产沥青混凝土的**协议,一家沥青混凝土生产企业只能与一家投标单位签订**协议,否则**协议无效。如外委沥青****公司具有上述条件,需提供证明材料。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的人员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8、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9、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保障部门出具的近1个月社保证明)。 10、投标人需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11、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建设厅办理入湘备案,同时到**市建委市场处办理机构入长备案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咨询电话:0731-****5274)。 1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须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承诺函》原件。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15、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禁止在**市范围内参加投资项目建设的企业及停止执业的建造师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潇湘支行 帐 号:430********05977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绕西路道路工程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绕西路道路工程施工”),因填****银行****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9月14日登录**公共**交易监管网(www.****.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8月20日17:00(**时间)前登录**公共**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公共**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4日9:00(**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监管网和******开发区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本项目行政监管: **** 联系电话:0731-****5278 九、招标人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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