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 项目名称 | ********中心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
| 建设地点 | **市**街5号 |
| 实施时间 | 拟于2012年9月,建设工期90日历天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对原统计局办公楼822.31平方米进行加固改造、装饰装修等内容 |
| 建设资金 | 建设经费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60万元,省、市“****服务社****社区”补助资金30万元,不****办事处自筹解决 |
| 其他 |
| 施工1 | ********中心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无不良信誉记录;2、建造师贰级(含临时)及以上资质,专业:建筑工程;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中选后压证施工;3、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人员,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本人的建造师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备查,未到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省外企业需具备《**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5、被抽中的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实施方案时须出示以下资料: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6、采用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务必在进账单备注栏注明:XX项目比选保证金,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并将“银行进账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传真至0816-****181 或直接递交至比选人 。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9月05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9月10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营业室
账 号:2308 4121 0902 6457 468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63.22 | 4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时间2012年09月11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绵****改革局411室公开举行从**日报招标比选网(www.****.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地 址:**市涪**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0679
传 真:0816-****181
电子邮件(E-mail):
2012年09月05日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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