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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审判庭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委员会以许发改投资【2011】551号、长发改投资【2011】2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加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60%、自筹资金占4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综合审判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市葛天大道东段北侧; 2.3项目建设性质:**; 2.4规模:本工程采用框架结构,地上12层,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 2.5合同估算价:约3200万元;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中标价格在3000万(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服务中心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拟派项目经理或企业法人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两项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招标采购综合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武主任 电 话:0374-****536 邮 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7434 邮 箱:****@163.com |
| 发布人: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2-11-19 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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