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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省**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山**干渠(10+269-21+396)工程已由 ****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1】17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 目,由****委员会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农经【2011】175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建设网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 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市**镇境内。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长度11.127km,设计流量Q=7.1m3/s。 2.3 建设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1月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分三个标段,其中施工一标段为10+269-12+361,施工二标段为12+361-16+860, 施工三标段为16+860-21+396;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近 3 年内无亏损(2009年、2010年、2011年)。 (3)业绩要求:近3年(2009年至今)内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银行资信,近三年无亏损。 (3)信誉良好,**市场未被禁入的。 (4)资质要求: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5)投标人应具有2009年以来已完成2个及以上灌区渠道整治工程施工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1 月 21日至2012年 11 月 27 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时,下午1时至6时(**时间,下同),在****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 :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监理标段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12月12日10时 分,地点为四****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东滨南路 地址:**市育仁北路11号锦熙玉苑1栋1单元18楼1号 邮 编: 641400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谢 女 士 联 系 人: 苏 先 生 电 话: 028-****1528 电 话: 028-****0176 传 真: 028-****1109 传 真: 028-****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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