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增设固定吸污设施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TAH(略)-01SG | |||||||||||||||||||||||||||||||||||||||||||||||||||
工程名称 | **站增设固定吸污设施改造工程 | |||||||||||||||||||||||||||||||||||||||||||||||||||
标段具体信息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略) | |||||||||||||||||||||||||||||||||||||||||||||||||||
公告(略) | (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公告信息 | 本招标项目已由《**铁路局关于**站增设固定吸污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上铁计函[2013]1587号)和《**铁路局关于**站增设固定吸污设施改造工程施工预算的批复》(上铁计函[2013]16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更新改造款源,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招标未成功,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省**市 2.2工程概况 2.2.1概述:根据《**铁路局关于**站增设固定吸污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上铁计函〔(略),同意在**站8~9道间增设1套固定吸污设施。工程内容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力。 2.2.2工程主要内容(略):新增建筑面积为42.25平方米泵房1座,内设额定起重量为0.5吨的电动葫芦1台、在线双泵凸轮泵组1套、信息管理设备1套、潜水排污泵1台、1.5P(略),手提式灭火器4具。增设固定吸污设施1套(含21个盘绕式真空抽吸单元)。敷设直径为20毫米的聚乙烯管100米、直径为300毫米的双壁波纹管(HDPE管)145米、直径分别为300毫米和400毫米的钢套管1(略)化处理。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土建、电力、给排水等全部工程。(不含设备及系统配套管网) 2.4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5个月。 2.5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两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安全质量状况稳定;不存在被停止投标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同属1个企业集团公司的2个及以上子公司(不包括总公司所属的局级施工企业)在同一标段应符合下列要求:当购买某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在6个及以下时,最多只允许1个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当购买某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超过6个时,最多只允许2个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元 月 4 日至 2014年 元 月 8 日,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 时,下午 14:30 至 16:30 时(**时间,下同),至(略)(地址:**省**市包河区**路南门换乘中心向南500米),持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网汇、信汇、个人汇款和现金)。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略))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并登录**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投标项目确认。详见附件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3000元整,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邮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4年元月24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元月24日14 时 00分,地点为(略)1232室(地址:**市建邺区江(略),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单位联。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略)招标网及铁路建设工程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省**市包河区**路南门换乘中心向南500米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市电)(略) 传 真: (市电)(略) (路电)(略) 电子邮件: (略) 开户银行: (略) 开户名称: (略) 账 号: (略) 2013 年 12月 30 日 附件1 **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信息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各投标人: **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分批开始办理信息登记,请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2247房间)办理。 1.**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入网登记表; 2.开户许可证原件 3.企业(略)(副本)原件;(施工、监理、咨询、检测等项目投标人)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项目投标人)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7.ISO9000,IS(略),OHSAS18000系列认证证书原件。(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其他投标人根(略)) 联系电话:(略)、(略) **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入网登记表 用户编号:
附件2 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支出,非基本帐户转入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将予以退回,投标人应在办理单位基本信息备案时提交投标人单(略)及时重新进行信息登记。 2.投标人(略),获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金额、缴纳方式、保证金专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 缴纳金额:(略) 缴纳方式:(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3.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在电汇附言中必须注明投标项目的招标序号(包件编号),采用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方式的投标人可在向银行柜面提交汇票时提供所投标项目的招标序号(包件编号)。 4.投标保证(略),会根据招标序号(包件编号)在系统中进行登记并打印确认函。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及时通过加密锁登陆“e路阳光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查看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正常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前往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函。 5.特别提醒:如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状态一直是“未缴纳”状态,请投标人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窗口联系人:汪玮,电话:(略);(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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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略))到 获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