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14年污水(第一批、第二批)工程 (项目名称)湖父镇西路污水泵站及**、环科园污水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2014年污水(第一批、第二批)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宜发改投资许(2014)96号、宜发改投资许(2014)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 (略)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一标段约30(略) 2.3结构类型: / 2.4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300万元;二标段约130万元;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 (略)至 (略)工期:180天; 二标段: (略)至 (略)工期:120天; 2.6招标范围:土建、市政、安装、绿化、污水管道、雨水砼管修复、砖砌检查井等 2.7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湖父镇镇西路污水泵站工程;二标段:新街绿洲南路污水管道工程、****台压力管道工程。) 2.8 质量要求: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抽签顺序为:(略)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略)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略)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本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略),联合(略)(资质)条件(略),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略)(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在 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 中执业状态为 无在建工程 (网址:http://(略)com/)。 b. 项目负(略),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略)。变更手续须提供合同备案部门的备案手续,自行(略),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略) 3.4.8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在承接工程限制期内。 3.4.9(略)内企业持有(略)核发(或备案)的有效《**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4.10(略)外企业持有(略)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已经备案(详见宜建(2010)128号文件)。 3.4.11企业持有《(略)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略)建管处盖章确认的《(略)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略)(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略),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略)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本公告后附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10月 24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略)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招投标中心新大楼开标 6 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清单(指 2014 年 6 月至 2014年 8 月,(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项目经理投标);(4)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押证证明。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已通过但证书未盖章的,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证明或**建筑业网的注册建造师信息查询记录,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未办理好的同时提供继续教育(略)证)及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略)证(B证);(5)投标保证金票据;(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8)(略)核发(或备案)的有效《**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略)内企业)或(略)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进宜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表》((略)外企业)(9)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10)《(略)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略)建管处盖章确认的《(略)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或《(略)公用事业工程劳务工资保障金手册》; 说明:如投标人相关原件已经在(略)投标企业诚信库中审核通过,则其中(6)~(10)项原件可以不提供,但投标人必须保证其诚信库中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一标段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每两个月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略),且上报工程决算后按实际计量支付至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略)后12个月,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总价的80%,剩余20%划入财政专户,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综合验收(略)后,在竣工后24个月付清。 二标段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每两个月按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略),且上报工程决算后按实际计量支付至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略)后12个月,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总价的80%,剩余20%划入财政专户,由市政府统一组织相关部门综合验收(略)后,在竣工后24个月付清。 本工程应该纳入接受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抽复审的范围,在开展抽复审工作前,工程余款(含质保金)不得少于原审计(核)造价的5%,待抽复审结束后根据相关规定和抽复审结果进行支付;或确定不需被抽复审,则按相关规(略)。 7.评标办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略)见本公告附件。 8.其它: 8.1本公告所称的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略)(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 8.2在**建筑业网((略)gov.cn) 建造师数量不满足资质标准企业曝光台 中公示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如在投诉有效期内发现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8.3投标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4投标项目经理在 在锡执业建造师信用管理系统 中执业状态为 有在建工程 的,不论事实上是否完工,资审时均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8.5评标时经官方网络查询投标项目经理有中标项目在计划工期内,但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原件资料中无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经理已解除备案证明的,资审时按在建工程处理。 8.6企业应(略)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略)。 8.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时,投标人需提供年检部门或原件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8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略)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2008)243号)作出相应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略)招投标网和**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10月17日至2014 年10月24日,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略)岳东路5号 地 址: (略)岳东路1号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附件:(略)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略)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市招投标中心举行开标会。 2、(略),将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次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所(略),并当场公布评审结果。 4、按照(略)投标人的数量,向抽取箱内放入二倍以上数量的号码球。 5、按投标人(略),由投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当场公布抽取的号码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确认后将号码球仍放入抽取箱内,由下一个投标人抽取号码球,直至所有投标人抽取完毕。 6、按照号码值从大到小的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7、如最大号码值出现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抽取,直至确定三名中标候选人。 8、(略),抽取的号码记录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