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 (略) 委托,对(略)工商学院数据库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工商学院数据库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略)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略)) ②、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略) ④、根据**省检察院、**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⑤、本次采购拒绝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略).2。 五、预算审核价:预算审核价人民币(略) 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8月 31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时间,下同〉),到(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电子版可登陆**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不注明编号的投标将被拒绝;(略)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不予确认,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2条款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 八、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略)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招标文件(略)疑将不予接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new/)和**市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1 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 9 月 1 日上午9时30分,(略)开标室。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略)(地址:**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大厦9楼A、F单元)。 采 购 人:(略)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省**市丰泽区**大街 邮编:(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小 林 联系电话:(略)转806 传真:(略) 地 址:**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大厦9楼E单元 邮编:(略)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号:1523-0010-0100-4934-53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