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综合实验区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南地块)建设项目配电箱货物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合实验区****中心(南地块)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的配电箱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配电箱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合实验区郑港四街以东,郑港五街以西,秋实路以南。总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为3栋商务写字楼(C#、D#、E﹟楼)。
2.2 招标范围:****合实验区****中心(南地块)建设项目配电箱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技术参数、数量、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2.3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配电箱约1045台。
2.4 供货期:20日历天。
2.5 交货地点:****合实验区****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3.2 投标人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拟投货物近年内须具有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注: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若为外币,按****银行发布汇率的中间价折算。近年是指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货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3 投标人是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时,其拟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3.2款的要求。
3.4 近三年度(2012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未连续三年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纪录,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须具有企****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不少于三年,截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公司成立期限不足三年的,****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之日起)。
3.7 本项目投标人拟投货物须为同一品牌,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到**市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08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为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供货合同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人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商时须提供:1、制造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2、供货合同原件(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3、代理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拟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代理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代理商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
本项目中标人须按照国家相****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航空港区郑港十路与四街交叉口**一建项目部
联系人:王先生、史先生
电话:130****9997、155****1989
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科学大道53号2号楼-908
邮编:451000
联系人:陈工 王工
电话:0371-****0705 152****5580
传真:037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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