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尖山区惠民新城二期B区、尖山区惠民国开小区、岭东区惠民新城二期A区、岭东区惠民新城二期B区、岭东区惠民新城二期C区、宝山区惠民新城)招标公告
招投标编码: | (略)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03-01 |
报名开始时间: | (略):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略)6:00:00 |
报名地点 | **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 ||
招标(略): | (略)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人: | 张志伟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略)、(略)、(略)、(略)、(略)、(略)) | ||
建设单位: | (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地点: | (略) | ||
招标范围: | (略) | ||
公告说明: | **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略)、(略)、(略)、(略)、(略)、(略))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略)、(略)、(略)、(略)、(略)、(略))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投资【2016】17-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及地方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略)、(略)、(略)、(略)、(略)、(略))施工; 2.2招标方式:(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资金来源:(略) 2.5项目投资额:(略) 2.6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5.7万平方米,建设(略)(安置户数)。(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2.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略)计划竣工日期为(略)总工期264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完成小区规划范围内房屋建筑工程和配套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住宅800套。(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二标段:(略)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5万平方米,住宅1500套。(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三标段:(略)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7万平方米,住宅1350套。(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四标段:(略)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住宅1850套。(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五标段:(略)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5万平方米,住宅1800套。(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第六标段:(略) 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住宅900套。(最终建筑面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略)(房屋建筑工程(略))壹级及以上资质。 (2)201(略)。建筑业企业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略)与本项目资格预审(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没有组织进行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1.2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略)师事(略)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该财务报表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单位公章、注册会计师注册章及其注册会计师本人签名) 3.1.3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第一、三、六标段至少具备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业绩,第二、四、五标段至少具备一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中标公示信息网上打印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如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的,须由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并由招标人盖章确认,同时提供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1.4信誉要求: (1)近三年(略) (2)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不良行为而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况; (6)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略)行政处罚); (7)近三年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 (9)近三年内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行为。 注:(1)至(7)和(9)项中的近三年均指2013年3月1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1.5项目经理资格: (1)第一、三、六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1人;第二、四、五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为2人,项目经理(正)1人和项目经理(副)1人。 (2)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具(略),具备有效的安(略),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及本(略)。 3.1.6申请人应接受的特别条款: (1)本项目为我省重点民生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关系采煤沉陷区居民及时入户安置,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因此对资格(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作为投标人进入投标阶段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提交估算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至招标人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大宗材料集中采购。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砌块(多孔砖)实行由政府组织材料供应商竞争性谈判、(略)企业在入围材料供应商中进行招标采购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涉及的部分(略)不得指定厂家),投标(略),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产品价格均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已落实,但当招标人因资金到位不及时出现短期资金困难时,投标人应具有保证连续施工的能力。 3.1.7其他要求: (1)外省建筑企业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前,需要登陆**省建设网((略)gov.cn)在 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 填报 单项投标工程情况 ,提供网上打印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2)申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和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 (3)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第一、三、六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专业)、技术员1人、工长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3人、造价员 1人;第二、四、五标段技术负责人1人(土建专业)、技术员2人、工长2人、质检员2人、安全员3人、造价员 2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高级职称证书,技术员、质检员具有相应的职称证书,工长、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 (4)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及工具设备情况:企业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设备不少于拟投入设备总量的30%,用于生产的设备和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满足施工赶工需求。(须提供自有设备的原始发票、折旧政策、停放地点和使用状况等的说明文件,租赁设备的租赁意向书或带条件生效的租赁合同等有效佐证材料,说明文件和有效佐证材作为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评分阶段的主要依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略)(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略),如无法准确界定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到场登记的先后顺序,则以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 (6)资格审查(略)**省(略)(以下简称省招投(略))核查申请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凡未按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申请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略)。 (7)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略)资格预审申请登记时须到场。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申请登记、答疑会(如有)、任一(略)。申请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参加。 3.1.8材料的真实性: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按虚假投标予以处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分包,确需分包的,需经(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实施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建筑企业,均可针对本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3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参加的已经进行的 四煤城(**、**、**、**)采煤沉(略)的各批次(项目、标段)招标活动中,凡连续(以投标保(略))两次及以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登记。 3.4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每标段通过(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预审文件设定的评分标准,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得分排名在前的20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购取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5.申请登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时间,下同),到**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进行申请登记,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四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7)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业绩(略)(原件及复印件); (10)签署符合要求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略)网站www.hljtendering.com.cn下载)(原件); (11)签署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承诺书((略)网站www.hljtendering.com.cn下载)(原件); (12)《外省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情况》网上打印页(**省外申请人提供); (13)申请(略),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清欠部门出具的拟投标企业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供有效的项目所在地清欠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14)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6)法定代表人视频影像资料U盘(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5.4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申请登记处联系电话:(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00分,地点为**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略)(); **省人民政府网(); **建设网(); **工程招投标网(http:(略) **政府网(http://(略)gov.cn); **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略)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将使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网上监管。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还须使用企业锁登录该省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略)com:3000/Default.aspx)进行电子信息录入,并确认上报。录入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包括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申请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本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否决,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配备的项目班子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系统暂不能锁定的人员以纸质材料为准,记录在档备查; 8.2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省招 投标监管系统内拟派项目班子人员信息与纸质申请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活动; 8.3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中(略)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8.4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5申请人(略),确保与(略),如在合同备案阶(略),招标人有权取(略),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如在施工阶段发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放弃中标时招标人可重新招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82364702 传 真:(略)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
预计合同额(万元): | (略) | ||
公告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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