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渠发改招[2016]第21号。
2.项目概况
2.1项目业主:****
2.2建设地点:**渠北乡庆丰村九、十组
2.3项目规模:1、****学校****小学****中学部(初中、高中),修建教学楼,学生宿舍及食堂等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101000平方米。其中:小学部占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中学部占建筑面积约59000平方米。 2、**室外运动场、****处理站、校门、围墙、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其中室外运动场18500平方米,校门两座,污水处理站一座,围墙1580米,道路55466.94平方米,绿化39866.87平方米。3、设备购置安装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101000平方米, 强电工程101000平方米, 弱电工程101000平方米,购置教育仪器(桌椅,电脑等)一批。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供水管网2100米,排水管网2100米,电力管网1550米,通讯管网1300米,消防管网1000米,燃气管网320米。
2.4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10月
2.5项目总投资:30000.00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级配套资金
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3000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甲级。
3.2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0至100)。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已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08月16日10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比选服务费200.00元。
5.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服务中心开标室。
5.2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和随机选择
6.1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川报网(ww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余联海
电 话:0818-****358
传 真:0818-****358
2016年08月12日(上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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