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东安各庄镇东崔各庄村等六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县**各庄镇东崔各庄村等六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局以唐国土资地****150号批准建设,****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滦县**各庄镇东崔各庄村等六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滦县**各庄镇东崔各庄村等六个村 建设规模:总投资429.22万元,拟整治土地面积557.9193公顷。 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 预计工期:180天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内容 打井、田间路、生产路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持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交易中心(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的2015年度或最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保险编码、****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 4.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7日9 时30分,地****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在递交投标文件****人民检察院****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所需资料:(1)查询人(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2)法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查询申请书以及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周一、周四受理查询,3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结果,联系电话0315-****060)。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滦县**滦**道151号 地 址: ****花园D10-8号底商 邮 编: 063700 邮 编: 063000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189****5151 电 话: 139****2919 传 真: 传 真: 0315-****87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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