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招标条件
****农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 (产业道路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6]269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市级以上补助资金及县级筹资。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秀山县**镇**坳村、两路村、吏目村等。
2.2 建设规模:起于秀山县平凯镇邓阳村陈家院,与邓钟公路相接,长4.418km,路基宽6.5m,路面宽6m,硬路肩宽2*0.25米。车行道路面结构层为6cm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25cm厚5.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路肩采用现浇C15混凝土路肩。K0+435处设置小桥一座,桥梁跨径10m,总长20m,桥宽6.5m,采用预制钢筋砼空心板桥,总投资约1000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标志标牌、标线、波形护栏、百米桩、里程碑、公路界碑、路灯等施工图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1日起,在秀山县公共**综合交易网(http://www.****.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年11月11日10时00分至2016年11月11日11时00分,地点秀****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秀山县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27号
联系人: 向老师
电话: 187****06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溉大道18号国宾城11栋13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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