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建设地点:**市**区大路街道北街110号
(二)工程规模:改造业务用房3503平方米。****门诊部、住院部一层大厅及过道墙面、天棚、门改造,新修沥青混凝土路面约1343㎡,卫生院内局部照明系统改造,新增插座、弱电系统,新增卫生间给排水系统,新增住院部消火栓4套并埋设相应管道等。
(三)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 115.95万元。
(四)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五)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
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地台拆除高度按200mm计算,**装的门材质为木质门,**装的窗材质为铝合金窗,集中供养室和护士站中水磨石的厚度为10mm,门诊部给排水系统图所示DN50管道为UPVC管,长度按50m计算。
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起,****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 2.3 万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 年 12 月 15 日 12 时 00分开始受理, 2016 年12月 15日12 时 30 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交易中心 1 开标室。(**区璧泉街道沿****段78号)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质疑时间
2016年 11月 18日17 时00 分****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七、答疑时间
2016 年 11月22 日17 时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心网、**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大路街道北街110号 | 地址:**市**区洋河二村18附18-2 |
| 联系人:安老师 | 联系人:许艳 |
| 电 话:135****2776 | 电话: 023-****0491转29 |
| 传 真: | 传真:023-****1706 |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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