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内窥镜系统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电视内窥镜系统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11-29 16:30 | ||
采 购 人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制造商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限医疗设备)。 4.非生产厂家投标,投标产品主要产品【三导联心电图机、电视内窥镜系统(医用内窥镜)、手术室液体加温柜/恒温柜、微量注射泵(套)、自动排痰机】须具有产品生产厂家或有效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6-11-30 09:00到2016-12-06 17:00 | ||
标书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
标书发售地点 | **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12-20 10:30 | ||
开标时间 | 2016-12-20 10:30 | ||
投标地点 | **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 | ||
开标地点 | **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市三环路川藏立交西内侧)****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人民医院; 地 址:**省**市**区**镇四兴街88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2776。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联系电话:028-****6608、****5511、****5522-8816; 传真:028-****110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28-****6608、****5511、****5522-8816; 传真:028-****1100。 | ||
备注 | ****财政局****办公室电话:028-****4726。预算执行号:(2016)2205号。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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