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资格后审方式;
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基本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完整、合法的执业、经营证照,且有能力提(略)。
2) 资质要求:
A.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升级、延期、变更等正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需提供受理部门出具的符合办理条件正在受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a. ***(略)
b. 通信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c. 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B. 安全生产许(略)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证书之一,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需提供受理部门出具的符合办理条件正在受理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a. 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 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c. 有效的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合格证。
3) 财务要求:
A. 投标人需(略)。
B.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资格证明,提供或承诺(略)。
4) 信誉要求:
A. 遵守(略),在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事故责任、犯罪行为、无履约司法纠纷或司法纠纷无过错声明且未收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通知。
B. 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2016年内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上访的声明;在招标期间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上访事件发生,凡经过核实,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C. 投标人需出具承诺无挂靠、无转包的信誉申明,凡经过核实出现挂靠、转包情况直接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5)其他要求:
A. 投标报价必(略)。
B. 社保证明: 投标人投标代表(法人授权)应为投标人正式聘用一年以上人员(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投标代表2015年至今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当地社保证明,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C.驻黔机构:在(略)内设有驻黔机构(或办事处),并提供办公地址、房屋租赁或购买合同,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设置驻黔机构。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