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勒功乡勒功村农田灌溉水渠水毁修复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部分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勒功乡勒功村。
2.2招标规模:总投资约160万元。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维**毁水渠长度为1500米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非**省施工****水利厅或**省住建厅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条件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7 日起****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费售价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文件费概不退还。
6.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含评审材料原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9 日09:30时整,递交地点为 **县 ****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招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证),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2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7.3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4外省施工企业****水利厅或**省住建厅办理的入赣备案手续,本次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
7.5 本次招标执行《**县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网、****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7日)。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5****7568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9****3439 156****6667
招标监督电话:0798-****991
| ****072f9c6c8a184****752622c9962.xls (68.00 KB) |
| 191d7066ce9e6ee4b8843a7e8c0ec549.doc (607.5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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