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该项目2016年11月24日在****网(http://zyjy.****.cn)、****政府采购网(http://huizhou.****.cn)上发布了“****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因笔误,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变更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1、变更前内容: P4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预算: 人民币:****000.00元 (二)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三)报价要求: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委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变更后内容:P4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预算: 人民币:****000.00元/年。服务期三年。 (二)报价方式:年度总价报价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包含一切所有费用,如交通、人员、验收、测试、培训、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委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2、变更前内容: P109-110 | 2.2.4、 物业服务荣誉(4.0) | 投标人服务过的物业项目获得“**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且属于复检有效期内的, 得4分。 ( 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华人民****建设部( 或原建设部) 颁发的证书或牌匾及复检有效证明文件, 提供项目的物业管理合同书复印件, 合同书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 原件备查, 无原件不得分) | 有得:4.0;无不得分:0.0 | 2.2.5、 城市环境美化先进单位(4.0) | 投标****管理局颁发的城市环境美化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证书得4分, 无不得分。 ( 投标文件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有得:4.0;无不得分:0.0 | 4.1.1、 同类业绩情况(8.0) | 评标委员会根据近三年从2013****医院同类业绩的份数对比所有投标文件, 单个同类项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 20 万元的同类业绩, 投标文件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得 1 分, 得至满分 8分为止。无不得分。 ( 2013年来同类项目业绩指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后取得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服务合同的项目业绩, 每个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中标通知书是指依据《 招投标法》 或《 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无原件不得分) 。 | 满分:8.0 | 5.3.1、 消防安全(6.0) | 投标人获得县区****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优秀”表彰荣誉证书且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具有中华人民******保障部、 ****消防局、 消防****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建( 构) 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4人及以上为优; 投标人获得县区****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优秀”表彰荣誉证书且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具有中华人民******保障部、 ****消防局、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 导中心联合颁发的建( 构) 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1人为良; 投标人只获得县区级或以上 ****委员会“消防安全工作优秀”表彰荣誉证书或只获得消防****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建( 构) 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的为一般; 无不得分; 备注: 提供上述人员资****社保局出具的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无或未提供上述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上述人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不得分; 无证书不得分;原件备查, 无原件不得分。 | 优:6.0;良:3.0;一般:1.0;无:0.0 | 6.2.1、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6.0) | 投标人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1、 持****保障厅核发的物业管理师证得2分; 2、 持****保障部门( 或原人事厅) 核发的机电或机械类高级职称证得4分 ( 提供持证人的****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无或未提供持证人证书证明文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不得分; 原件备查, 无原件不得分) 。 | 满分:6.0 | 6.2.2、 拟派出人员服务能力(10.0) | 根据采购需求, 投标人为拟投入技术人员具备: 1、 国家能源局或国家****总局核发的高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得1分; 2、 国家能源局或国家****总局颁发的低压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得1分; 3、 政府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两个, 每个0.5分, 满分1分; 4、 政府安监部门颁发制冷设备安装维修作业证得1分; 5、 政府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司机操作证两个, 每个1分, 满分2分; 6、 政府质检部门颁发压力容器操作证两个, 每个1分, 满分2分; 7、 ****保障部门颁发的绿化工得1分; 8、 ****保障部门颁发的花卉工得1分。 ( 提供持证人的****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无或未提供持证人证书证明文件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不得分; 原件备查, 无原件不得分) 。 | 满分:10.0 | |
变更后内容:P109-110 删除以上列出内容中的红色字体“无原件不得分”。 本项目的澄清更正对投标供应商的生产(订货)、交货等商务条款均无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该项目如期开评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 系 人:江科 联系电话:0752-****913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 地点:**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采购部 联系人:边培培 联系电话:0752-****066 ********采购部) 2016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