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海绵城市改造项目二标段(淇水诗苑)(二次) | ||||||
鹤壁市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海绵城市改造项目二标段(淇水诗苑)(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海绵城市改造项目二标段(淇水诗苑)已由淇滨园林【2016】116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现需进行二次招标。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水乐园和淇水诗苑海绵城市改造项目二标段(淇水诗苑)(二次) 2.2 投资概算:(略).15元(壹仟零叁拾肆万壹仟壹佰柒拾元壹角伍分) 2.3 招标方式:(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淇水诗苑(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5 建设工期:45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略) 2.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除绿化部分一次性验收合格。(绿化部分苗木栽植完成后需经初次验收,养护期结束后成活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园林绿化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委托代理人、拟用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上查询系统个人权益记录单加盖本公司红章的打印网页)。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请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情况并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没有(略),请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 3.1.4、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建完成过一个不低于1000万(壹仟万元整)的园林绿化项目(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竣(略) 3.1.5、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前日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略) 3.1.6、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经会计事务所出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不得为负值),需提供近三年会计事务所出的财务报告原件。投标企业需提供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略)及(略)账面存款余额证明,且需高于本标段控制价的50%;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略)。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申请人,请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工程量清单;】【附件三:施工图纸】。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在递交投标(略),不具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答疑文件及(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因投标人未(略),由投(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 箱:(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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