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17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17吨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消防车1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
2.4 交货地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从事消防车的生产、开发的相关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每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时间,下同),在****(在大顺街4号七楼705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按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7.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网上可查询)、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注明产地及设备品牌型号)、近三年同类业绩证明2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第3条要求的相关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开标时间:2017年1月5日9:00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大顺街4号七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5489
日期: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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