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工程名称 | **市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二阶段) |
| 2 招标编号 | **** |
| 3 建设地点 | **市**江大桥至苏溪镇高岭村 |
| 4 概算投资 | 38515.49 万元 |
| 5 建设规模 | 本工程阳光大道采用全线高架快速路和地面主干路形式改造,工程范围南起**江大桥北桥头,北至苏溪镇高岭村,全长约6.45Km;阳光大道建设规模高架路为双向6车道,标准段宽为26m,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高架主线桥全长约4.54Km;地面道路双向8车道,地面主线设计车速为6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阳光大道起点桩号为K0+590,阳光大道终点桩号为K3+117.5。 |
| 6 工程质量 | 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
| 7 工期要求 | 900 日历天 |
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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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02)**市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二阶段) 一标段;招标范围(**市阳光大道立交化提档改造工程(二阶段)一标段工程范围及内容:工程范围地面改造起止桩号为阳光大道K0+590~K1+960, 路段全长1.37Km,高架桥起止桩号为阳光大道K0+842.5~K1+960,全长约1.118Km;工程内容主要为高架桥梁工程、地面道路改造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等,其中桥梁工程中与二标段共用的G30号桥墩及桥梁伸缩缝等公共部位列入本标段范围。)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
| 2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项目经理必须持有B证。) |
四、报名时间
| 1 报名时间 | 2016-12-30至2017-1-19(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13:00至 17:00 |
五、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领取
| 1 领取时间 | 2016-12-30至2017-1-19,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00至05:00 |
| 2 领取方式 | 投标人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含清单、图纸) |
六、招标答疑提交
| 1 提交时间 | 2017-1-6 0:00前提交 |
| 2 提交方式 | 通过**市公共**交易网提交 |
七、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放
八、资格审查方式
九、评标办法
十、其他要求
| 1 其他说明 | 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本工程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示期结束无行贿犯罪记录(公示结束后,决标****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4、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没有下列不良行为:①被**市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督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处理(或处罚,以下简称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市建筑市场期间的。②被**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清退出建筑市场的;****建设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③被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下文处理而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的、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建设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或公示期的;;5、**市外投标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必须完成**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入库手续;6、本工程使用诚信评价信誉分,将计入投标人总得分。7、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个项目连续桥长300米及以上且单跨45米及以上的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市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二阶段)三标段和**市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二阶段)四标段和**市阳光大道立交化改造提档工程(二阶段)五标段的中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9、根据《关于印发〈**市建设领域社会法人联合奖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义城管委〖2016〗191)规定,信用等级为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登记的信息为准)。 |
十一、招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 1 代理机构 | **** |
| 2 联系人 | 黄海明 |
| 3 联系电话 | 0571-****5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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