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改革局以临发改〔2016〕33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2016年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 2.2建设地点:**县佘市桥镇高桥村、岩溪村、得胜村、枫树村、高丰村等 2.3规模:本工程为改造灌水渠10500米,改造排水渠3280米,**机耕路6430米,维修山塘5口,**电灌站1座,**闸门328座,**涵管66处,**下田坡道39座,人行板桥135处,修建机耕桥15座,建成高产稳产粮田5000亩。工程投资额****030.00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5质量要求: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第7号令)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农田排灌渠、机耕道改造及田间渠道、山塘维修等农田水利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还应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述人员均为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基金的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02月13日17时。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分理处 帐 号:8805-1800-0233-3830-4012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从2017年01月16日~2017年01月20日17时止(**时间,下同)****交易中心****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6.2 报名须知:投标人必须由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携带⑴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⑶注册建造师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⑷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⑸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岗证原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⑹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以上资料⑴项除外其余须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交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2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三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所属行政区域相关单位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县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改革局 。 监督电话:0736-****73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 联 系 人:朱振 电 话:0736-****7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朗州中路鸿正苑A栋612室 联 系 人:周宏建曾强 电 话:0736-****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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