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旅游**玉盘池片区路网、安置点五、安置点九道路工程(********县委、县府以**委[2015]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旅游**玉盘池片区路网、安置点五、安置点九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县**旅游**玉盘池片区路网、安置点五、安置点九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县**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A段路全长526.537米,路幅宽14米,**7m宽车行道,两边各3.5m宽人行道;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照工程和交通工程,总投资约755万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县**旅游**玉盘池片区路网、安置点五、安置点九道路工程(****)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各潜在投标人合理报价,实行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制度,其方式如下:
4.1 缴纳形式:现金或转账;
4.2 缴纳金额:中标价的10%;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业主指定账户,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户:**县****公司
账号:060********001632),业主方可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两年内不得再参与**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业主账户和账号若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中标人)
4.4 退还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4.5 中标人未按合同开工日开工建设的,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起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总额中扣除。公式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工期×延误天数;
4.6 合同备案:中标人凭业主的收款凭证、银行进账单、****中心鉴发的中****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后,再到县公管办合同备案。(合同备案表在**县公共**交易网上下载)
5. 投标保证金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机关依法调查后,无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对有串标、卖标、买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总额的,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对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中心转给招标人。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起,在**市**县公共**交易网(http://www.****.net/)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市**县公共**交易网(http://www.****.net/)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6.3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7 年 3 月 17 日 12 时 00 分前在《**县公共**交易网》(http://www.****.net/)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招标人应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前在《**县公共**交易网》(http://www.****.net/)上予以答疑或澄清。
6.4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7 日 10 时 00 (**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市**县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县**街**政路64号3楼 | 地址:**市**区红锦大道佳乐紫光大厦8-4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人:蒋老师 |
电话:138****1887 | 电话:150****89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