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略)委托,(略)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略)新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略)新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略) 二、中标信息 第1包:(略) 1.中标应商名称:(略) 2.中标供应商地址:**空港物流加工区外环北路1号2-B196室 3.中标金额:(略)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略) 第2包:(略) 1.中标应商名称:(略) 2.中标供应商地址:**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201-208房 3.中标金额:(略)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略),服务期3年 第3包:(略) 1.中标应商名称:(略) 2.中标供应商地址:河西区环湖中路22号君豪酒店一楼108室 3.中标金额:(略) 4.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略)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晶、张宪惠、林江、毛永婷、李秀毅、郭向辉、李世田(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 2.联系方式:(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略) 2.采购人地址:(略) 3.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略)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略)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天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国天健宇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市宏添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国贸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锦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7家单位均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投标无效。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