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31日 09:21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一体化净水设备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根据当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需增加一套Ⅰ型全自动净水设备。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根****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该项目属于上列第3种情形。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 **** 地址:**市**区岑村新南街壹号大院电话:020****0061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姓名:吴刘佳 工作单位:**市华禹水利水电****公司****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本项目所用设备属于设计变更追加的投资项目,原净水设备供应商****于2016年7月通过公开招投标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为了设备的供应、服务及售后有统一和延续性,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2.专家姓名:时坐标 工作单位:**市水利水电****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该设备主要是针对农村饮用水水质通过沉淀、净化、消毒等工艺处理后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一体化设备,原净水设备供应商****在服务该项目期间能按照合同认真履约,无不良行为,且该公司各项资质及卫生许可批件齐全,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3.专家姓名:余懿 工作单位:**市翔实****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本项目所用设备是水质处理全自动化设备,不需要带电操作,对山区引用山泉水的供水项目使用效果相对较好,改项目属于设计变更追加的投资项目。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中标供应商****采购。同一个项目来说使用同一厂家的产品无论是供货还是售后都能很好的衔接和更好的服务。
****小组综合意见:
1、本项目所用设备属于设计变更追加的投资项目,原净水设备供应商****于2016年7月通过公开招投标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为了设备的供应、服务及售后有统一和延续性,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2、该设备主要是针对农村饮用水水质通过沉淀、净化、消毒等工艺处理后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一体化设备,原净水设备供应商****在服务该项目期间能按照合同认真履约,无不良行为,且该公司各项资质及卫生许可批件齐全,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3、本项目所用设备是水质处理全自动化设备,不需要带电操作,对山区引用山泉水的供水项目使用效果相对较好,改项目属于设计变更追加的投资项目。我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中标供应商****采购。同一个项目来说使用同一厂家的产品无论是供货还是售后都能很好的衔接和更好的服务。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07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 地址:乳源县鹰峰东路102号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电话:0751-****625 |
传真:0751-****625 | 邮编:51279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市财贸****公司 | 地址:**市**区**路133号5楼 |
联系人:陈华 | 联系电话:0751-****788 |
传真:020-****5818 | 邮编:510170 |
(三)财政部门:****财政局 | 地址:****财政局办公大楼 |
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51-****676 |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马先生 | 联系电话:0751-****625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范林 | 联系电话:0751-****788 |
发布人:**市财贸****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