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扩建一期工程弦歌大道南校区1#、3#教学楼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联系方式 | 0372-****053 | 招标代理 | **** | 联系方式 | 156****5633 | 公示时间 | 2017.4.1-2017.4.6 | 中标时间 | 2017.3.30 | 质量目标 | 合格(争创中州杯、创省级文明工地) | 工期(日历天) | 一标段:730日历天 | 建设地点 | 1#教学楼、3#教学楼位于**省**市**区****弦歌大道南校区,场址位于**市弦歌大道以南,**路(商颂大街)以西,长江大道以北,**路(银杏大街)以东 | 建筑面积(m ) | 总建筑面积共39799.24㎡;其中:1#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5658.59㎡,地上建筑面积为23776.39㎡,地下建筑面积为1882.20㎡,地上8层,地下1层;3#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4140.65㎡,地上5层。 | 结构层数 | 总建筑面积共39799.24㎡;其中:1#教学楼建筑面积为25658.59㎡,地上建筑面积为23776.39㎡,地下建筑面积为1882.20㎡,地上8层,地下1层;3#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4140.65㎡,地上5层。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一标段: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土方开挖、电梯、中央空调、配电室除外),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相关其他工作内容。 | 中标价 | 一标段:****0063.24 |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交易中心网》、《**省招标采购综合网》 | 施工一标段 | 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 | 投标总价 (元) | 项目经理 | 技术标得分(25分) | 信誉标得分(15分) | 商务标得分(60分) | 总分 | 排名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0063.24 | 王志强 | 23.26 | 13.00 | 57.68 | 93.94 | 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公司 | ****0718.88 | 席红伟 | 23.08 | 12.00 | 58.61 | 93.69 | 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市建****公司 | ****5771.58 | 刘钊 | 23.41 | 13.50 | 55.08 | 91.99 | 3 | **** | 三证合一 | 914********051898Y | ****集团****公司 | 三证合一 | 914********190728D | **市建****公司 | 三证合一 | 911********717228P | | | | | | | | | | | | |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