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一七年四月
说 明
一、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和中****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共同组成。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是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标准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的文本,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均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为准;对《标准文件》未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和说明的,以《标准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标准文件》的要求编制,应该完整反映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及《标准文件》的要求和内容,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此投标文件。
四、招标过程中,招标人除下发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外,还将视情况下发招标补遗书(如果有)。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与招标补遗书(如果有)不一致时,以招标补遗书为准。
五、《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名称 | 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 | 工程地址 | ****区境内 | |
工 程 投 资 额(万元) | 约3621万元 | 建筑面积(M2) | / | |
招 标 人 地 址 | **区幸福西路6号 |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 | 夏国付 0515-****0499 | |
代理机构 地 址 | **市区黄**路28号(恒达世纪**18幢4楼) |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单钰锋 0515-****5689 | |
代理机构资 质 | 资质证 书 号 | F****08316 | ||
资 质 等 级 | 甲级 | |||
经 办 人 | 单钰锋 | 联系电话 | 0515-****5689 | |
备 案
机 关
意 见 |
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材料于2017年4月1日收讫。
备案机关(公章)
监督投诉电话:0515-****7229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负责实施的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
(2)项目编号: ****
(3)工程地点:****区境内
(3)工期要求: 130日历天
(4)建设规模:全长约11.4公里,路面宽约7.5米
(5)质量要求: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自筹
(7)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否
五、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金额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额(万元) |
1 | 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 | 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为准。 | 3621 |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及类似业绩: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建过合同价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中必须能反映工程规模)。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为准)。
(3)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专职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规定的要求(施工合同额按不含暂定金认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其他要求: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质检、试验等专业工程师等)和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需要最低要求,由各投标人根据工程概况及需求自行配置。
(6)除项目负责人外,在招标投标阶段对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建工程要求。
(7)信誉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企业在最近一次**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 级(含 A 级暂定)及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结果证明
(8)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如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符合招标公告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拟投标项目部成员的相关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需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安全生产C类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质检、试验等专业工程师等)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6年9月份(含9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
(7****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的打印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企业在最近一次**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 级(含 A 级暂定)及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结果证明。
(9)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10)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注: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6)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②投标企业也可提供****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
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10日前登陆“**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平台”网上下载。
(2)下载网址:http://22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市大****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cn)、**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 www.****.cn )。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地址:**区幸福西路6号
联系人:夏国付 联系电话:0515-****049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黄**路28号(恒达世纪**18幢4楼)
联系人:单钰锋 联系电话:0515-****568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区幸福西路6号 联系人:夏国付 电话: 0515-****049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市区黄**路28号(恒达世纪**18幢4楼) 联系人:单钰锋 电话:0515-****5689 |
1.1.4 | 项目名称 | 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区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道路、桥梁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9月7日。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资质、信誉、人员 (备选)等要求 | 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安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誉要求: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申请人在最近一次**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 级(含 A 级暂定)及以上。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建过合同价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需提供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中必须能反映工程规模)。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类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以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为准)。 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专职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规定的要求(施工合同额按不含暂定金认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质检、试验等专业工程师等)和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需要最低要求。 注: 1、从2016年9月份(含9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投标企业也可提供****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2、注: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总经理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各单位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 包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
1.12 | 偏 离 | 不允许重大偏差。投标报价有细微偏差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4月24日16:30(**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 无 |
3.2.1 | 工程量清单的 填写方式 |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 |
3.2.5 | 是否接受调价函 | 否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拾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或电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4月24日16:30之前 收款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创业支行 帐号:320********100****3261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
3.5.5 | 近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4年1月 |
3.6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名或盖章处,必须签中文姓名、盖单位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以及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废标处理。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无密码保护的word 和Excel格式的电子文件1份(光盘)。 |
3.7.5 | 装订要求 | 不得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杆夹等可拆换内页的装订形式,使用者按废标处理。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的地址:**区幸福西路6号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在2017年4月24日16:30(**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市**区幸福东大街2****中心二楼)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2.6 |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市**区幸福东大街2****中心二楼) |
5.2 |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评委: /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电脑随机抽取 |
7.1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10 %签约合同价;形式:转账 |
9.5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市大****办公室 0515-****722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6.2 |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中标人因故要对项目部主要人员进行更换,应由中标人向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业主书面批准书、违约金缴款凭证和更换人员相关资料一并报大****办公室核备后,中标人自行至**区****办公室调换,更换人员必须满足同等资格。中标人需向业主交纳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20万元/人次、更换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15万元/人次、更换质检、试验、道路等专业工程师、专职安全员5万元/人次,若中标人擅自更换主要人员,业主将扣违约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 |
| 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确定后公示于**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招标采购网)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苏价服【2006】12号及盐市价发【2006】58号文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招标人30%,中标人70%)。 本工程****发改委【2011】534号文、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标准收取。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应由中标单位应缴纳的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合价中。本工程由投标人缴纳的各项费用无论最终工程结算价与前期合同估算价误差多少,建设单位一律不予贴补给中标单位。 |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与本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所采用的单位相吻合。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严格执行《**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款、第5.2款、6.2款和6.3款所列的评审标准及按第5.3款和第5.4款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下限的(如有),属于重大偏差,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3款和第5.4款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下限的(如有)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3款和第5.4款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1.1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1.12.2项(1)中所列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3款和第5.4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2项(2)中所列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或合理低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163.com >、传真<0515-****3390>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市大****办公室备案后,在**招标采购网(http://www.****.cn)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至网上查询下载,如未能查询到答疑文件,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以及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主要包括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符合招标公告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⑤、拟投标项目部成员的相关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需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安全生产C类考核合格证书。
⑥、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质检、试验等专业工程师等)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6年9月份(含9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
⑦、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的打印件)。
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企业在最近一次**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 级(含 A 级暂定)及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结果证明。
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⑩、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注: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6)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②投标企业也可提供****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注: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⑥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投标企业也可提供****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申请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加审查)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5.3款和第5.4款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据为准。
3.2.4 投标人应根据《**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相关条款的要求,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不得调整,否则按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100章内列有上述安全生产费的支付子目,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总额价。安全生产费填报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5 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如有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不因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
3.2.7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3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本须知第3.1条。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载明不得字样的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使用者按废标处理。****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无须再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后,将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文文件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正、副本应装订成册(A4纸幅),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内容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得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杆夹等可拆换内页的装订形式,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本次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电子文件包装在一起。投标文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密封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可以和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件一起密封包装,也可单独密封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三天前填写《放弃投标申请表》(“下载园地”可下载)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市大****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招标人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监标人可由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的人员组成)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抽取K值;(如有)
(6)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若投标函中的投标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5.2.3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除非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受到举报核实及查处的外界原因不接受或不能接受中标,依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以上情况,则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采用银行保函时,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银行保函有效。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确定后公示于**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招标采购网)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苏价服【2006】12号及盐市价发【2006】58号文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招标人30%,中标人70%)。
本工程****发改委【2011】534号文、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标准收取。
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本项目应由中标单位应缴纳的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合价中。本工程由投标人缴纳的各项费用无论最终工程结算价与前期合同估算价误差多少,建设单位一律不予贴补给中标单位。
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不含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本日),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应按本章第7.3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非不可抗拒的原因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招标文件中工程清单明确规定为固定值的不予调整)修正相应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3)若招标人发现清单子目中有严重超成本的项目且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工作量可能会有较大变动,则可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合理修正该清单子目单价,将超成本的子目单价及合价调整到不超成本且工程量变动不大的清单子目单价及合价中去。
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第7.3.2项或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按照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资格审查、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3—12个月内不得进入**交通建设市场,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交通主管部门,按《**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9.3 ****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本工程有可能采用信息化管理模式(包括工程计量支付、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工程试验管理等),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此项软件费用,招标人不在工程量清单中单列此项内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计量。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承包人履约考核标准及内容,执行《**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表》内容。
项目 名称 |
| 合 同 段 |
| ||||||
考核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分值 | 得 分 | ||||||
质 量 | 施工、检测设 备到位情况 (12分) | 主要设备未按投标承诺配备,每少一件扣3分。 | 12 |
| |||||
人员到位 及变更 (12分) | 1、项目经理、总工、主要施工负责人、检测人员每变更或不在位1名(次)扣3分。一般技术人员每变更1名扣2分。 | 6 |
| ||||||
2、****劳务队伍更换频繁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每发现1次扣2分。 | 6 |
| |||||||
试验、检测 情 况 (20分) | 1、工程一次报验合格率应大于或等于95%,每低1%扣2分。 | 6 |
| ||||||
2、原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每发现一次扣2分。 | 6 |
| |||||||
3、试验和检测程序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发现一次扣2.5分。 | 5 |
| |||||||
4、数据记录不够准确、完整,视情况扣1—3分。 | 3 |
| |||||||
分包情况 (9分) | 分包手续是否齐全;分包程序与合同要求是否相符等,视情况扣1-9分。 | 9 |
| ||||||
岗位责任制和自检体系 (5分) | 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检频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自检不合格后的整改情况等,视情况扣1-5分 | 5 |
| ||||||
工艺、工序及指令执行情况(7分) | 1、不按技术规范组织施工,每发现1次扣1分。 | 2 |
| ||||||
2、未经同意擅自变更图纸施工,每发现1次扣1分。 | 2 |
| |||||||
3、对监理指令的执行,视情况扣1-3分。 | 3 |
| |||||||
技术交底 (5分) | 重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到位情况,视情况扣1-5分。 | 5 |
| ||||||
质量专项检查结果 (30分) | 达到或超过承诺标准得满分;基本达到扣6—15分;未达到承诺,通过采取措施可以补救的扣16—25分;经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扣26—29分;如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扣30分。 | 30 |
| ||||||
合 计(满分:100分) |
| ||||||||
进度 | 进度计划的制定情况 (30分) | 1、进度计划的制定不符合进度目标扣1—10分。 | 10 |
| |||||
2、施工过程中未根据工程进展合理、及时调整扣1—10分。 | 10 |
| |||||||
3、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未按规定报批扣1—10分。 | 10 |
| |||||||
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35分) | 是否按照年度任务,科学合理分解进度;及时上报进度报表及资料分析;分项工程与形象进度要求相符情况等,视情况扣1-35分。 | 35 |
| ||||||
进度检查 结 果 (35分) | 总进度和分项、分阶段进度达到或超过承诺计划得满分;进度滞后计划在2%以下扣6—15分;滞后计划的2%-4%扣16—25分;进度滞后计划的4%以上扣26—35分。 | 35 |
| ||||||
合 计(满分:100分) |
| ||||||||
文明和安全 |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情况 (12分) | 标志标牌是否按规范设置;材料、机械堆放是否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工地)作业区环境是否整洁等,视情况扣1-12分。 | 12 |
| |||||
持证上岗情况(20分) | 1、特种工每有1人未持证上岗扣3分。 | 10 |
| ||||||
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每有1人未持证上岗扣3分。 | 10 |
| |||||||
安全生产制度(12分) | 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生产制度完善并落实的情况;关键工序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视情况口1-12分。 | 12 |
| ||||||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及保险办理情况 (8分) | 1、建立符合生产需要的安全经费使用计划及使用记录情况,否则扣1-4分。 | 4 |
| ||||||
2、未给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扣4分。 | 4 |
| |||||||
施工机具的验收和保护情况(8分) | 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模板等自行式架设设施使用前,已经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否则每发现一件次扣1分。 | 4 |
| ||||||
2、电器设备没有接零(地)、没有防雨罩、没有漏电保护措施,否则每发现一件次扣1分。 | 4 |
| |||||||
安全问题的整改(10分) | 视整改效果扣0—10分。 | 10 |
| ||||||
文明和安全专项检查结果(30分) | 文明、安全情况达到或超过承诺,并满足相关要求得满分;未达到承诺或不满足相关要求,但未发生责任事故的,视严重程度扣15—29分;如造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的扣30分。 | 30 |
| ||||||
合 计(满分:100分) |
| ||||||||
档案管理 | 档案管理制度(25分) | 1、没有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扣5分。 | 5 |
| |||||
2、未按合同要求健全档案管理体系并上墙,视情况扣1-8分。 | 8 |
| |||||||
3、资料管理不规范,发现一次扣2分。 | 12 |
| |||||||
资料完整性 (25分) | 要求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满足合同规定,发现一处缺项扣3分;影响交、竣工文件的编制的,扣15-25分。 | 25 |
| ||||||
资料真实性 (25分) | 要求档案资料的真实性满足合同规定,发现一处违背实情的扣3分;影响交、竣工文件的编制扣15—25分。 | 25 |
| ||||||
资料及时性 (25分) | 要求档案资料的及时性满足合同规定,如延迟于工程进度5天以内,发现一处扣3分;影响交、竣工文件的编制扣15—25分。 | 25 |
| ||||||
合 计(满分:100分) |
| ||||||||
特别条款 | 1、擅自调换项目经理或达不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更换要求的季度考核直接定为中级及以下。 2、擅自分包、非法转包工程的季度考核直接定为差级。 3、因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或拖欠职工工资被点名通报批评的,省级通报的季度考核直接定为差级,市级通报的季度考核直接定为中级及以下。 4、违反廉政纪律,按《**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处理。 |
| |||||||
上述四项总**均分 |
| 季度等级评定 |
|
| |||||
考核级组长签名: 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
注:1、四项总**均分总分≥95分为优,95≥85分为良,85≥75分为中,<75分为差。
2、每季度业主要将履约考核结果提交到**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评价通知单
:
依据《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合同履约考核表》的内容,考核组经过履约考核评定,确定你单位在 工程 合同段 年第 季度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为: 。
如对本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接到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处提交书面意见,否则视为认同上述考核结果。
特此告知。
考核单位联系电话: 传真:
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履 约 考 核 申 诉 单
(考核单位):
我单位对 工程 合同段 年第 季度的履约考核结果存有异议,理由如下:
现提出申诉,请予以受理。
申诉单位: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本申诉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申诉人,一份由申诉人自己保留。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的程序进行评审。
2. 评标机构和评标程序
2.1 评标工****委员会负责完成,清****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从系统专家库中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专****委员会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会推选产生。清标工作组由招标人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
2.2 评标工作主要程序为:
(1)投标人资格审查
(2)计算评标价得分;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
(5)推荐中标候选人;
(6)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 投标人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任意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①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②投标担****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确认)。审查以投标人提供以下原件资料为准。以下条款中,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最低要求: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符合招标公告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⑤、拟投标项目部成员的相关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需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安全生产C类考核合格证书。
⑥、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质检、试验等专业工程师等)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16年9月份(含9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中心自助打印机打印的证明文件视同原件。)
⑦、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授权)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可以是网上下载的打印件)。
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企业在最近一次**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A 级(含 A 级暂定)及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网上查询结果证明。
⑨、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⑩、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未提交符合上述要求的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或原件与复印件无法核对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4. 评标价得分计算
4.1 招标人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唱标报价进行评标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投标人有效报价减去暂列金额(30万)。
4. 1.1 为防止哄抬价格或压价,招标人设定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621万元(含暂列金额30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按废标处理,并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4. 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具体计算方式为:
4.2.1 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评标价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1)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的;
(2)没有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的;
(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的。
4.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在6家及以上时,将所有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低值和一个最高值,然后进行平均,再将此平均值下降1%、2%、3%作为评标基准价,下降率将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2)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在3—5家时,计算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将此平均值再下降1%、2%、3%作为评标基准价,下降率将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
(3)若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认为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将邀请参加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征得所有投标人同意后,招标时间可相对缩短,或者招标人重新公开组织招标。****委员会没有否决全部投标时,则对不足3家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通过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后,推荐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基准价确定后,将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4.3 评标委员根据上述评标基准价计算各投标人评标价得分,具体计算方式为:
(1)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到一个百分点的按此比例计算。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 初步评审
5.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5.2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和标准为: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图形、照片等清晰可辨:
①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等;
②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④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符合本工程实际内容的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⑤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⑥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款规定的装订要求。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及工程清单各项表格),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
②****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③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版签名;
②****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③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6)未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数据、格式、内容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安全生产****运输厅颁发的《**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进行投标报价。
(10)投标文件违反相应法规要求或本招标文件已明确的其他废标条款的。
5.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原则为: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书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总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总价为准;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原则为:
(1)若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或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若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5.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招标人控制价上限,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6. 详细评审
6.1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从权利义务、技术能力以及投标人以往施工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
6.2 在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权利义务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如有不符合以下内容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具体为: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不得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不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
(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
(6)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6.3 在对投标人技术能力和履约能力信誉详细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下列问题之一,则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具体为:
(1)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业绩、人员、履约信誉证明以及其他材料虚假;
(3)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违约等受到行政部门处罚或通报的不良行为;
(4)行贿档案有不良记录或信用档案中有明确规定的;
(5)法规或规章有明文规定的。
6.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及的含有“不得”字样的语句所要求的内容也同样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说明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响应的实质性内容。清单说明作为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必须附在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表前,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8. 推荐中标候选人
8.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价得分和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其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省交通厅确定的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信用等级也相同的,****委员会投票决定。
8.2 ****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报告中记载,提请招标人审议决定。
9. 评标报告
9.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招标过程(包括开标记录);
(3)评标工作(包括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标准与方法、评标过程及废标说明);
(4)评标结果;
(5)评标附表与有关澄清记录。
9.2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的(三)—(五)项的每一页上签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9.3 招****委员会评标意见按序确定中标人。
9.4 评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进行公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S17**
A、合同协议书
鉴于业主为修建 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工程该合同段的投标书,现由****为甲方和 (以下简称“承包人”)为乙方于2017年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1.本项目为 。
项目经理为: 建造师证书:
技术负责人: 职称证书: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1)在合同施工期间,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业主在招标期间内发布的有关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及补遗书;
(5)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6)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7)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8)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投标书附表;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具有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万元)。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付至计量款的40%,第二年年底前付至总计量款的70%,余款在交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经审计后的当年支付(扣留承包人应维修而未维修由发包人维修发生的费用)。
工程若需审计,总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工程资金拨付须有**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6.作为对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7.承包人应在业主发出开工通知书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即本工程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
8.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9、乙方进场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上所承诺的保持一致,且必须押证管理。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5天,否则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采取的任何处理措施。
10、工程管理:乙方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质量检验标准,严格自检,提供真实、完整的检测资料,确保工程质量达优良级标准。乙方必须按监理规范的要求,积极组织施工,对每道工序,由监理在现场复检合格并签认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11、标书所提供的工程量在施工中若需变更,经甲方批准后由监理按实际工程量增减。
12、乙方要履行投标书中的承诺,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业面以内障碍物的清除,并按此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13、奖惩办法
(1)工程质量: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安全、质量、进度符合相应规定和标准。如有问题,除必须整改到位,另外甲方或监理每发一次书面整改意见,结算时扣 2000 元,**市通报整改一次扣 10000元,省级检查通报整改一次扣20000 元。
(2)工期:按要求完成时间,每拖延1天,罚 10000 元。
14、本协议正本2份、副本 4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 2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业 主: 承 包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S17**
B.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计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施工队伍。
3.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拱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乙方另外承诺廉政保证金5.0万元,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从工程结算价中扣减廉政保证金,以作处罚。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合同编号:S17**
C.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 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现中的有安全要求。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乙方****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建立档案,并确定专人管理,安全技术资料应当真实、完整齐全。
11、施工单位应当接受建设单位、****政府安全监督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单位下达的整改意见通知,乙方要立即予以整改,由此发生的损失乙方自负。对于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还要按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乙方另外承诺安全保证金5.0万元,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从工程结算价中扣减安全保证金,以作处罚。
13、乙方应做好本工程交工验收后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该期间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安全责任及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赔偿均由乙方负责。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二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中****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的“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采用中****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的“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该部分所列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必须在项目专用条款中明确的内容的集中,招标人编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分所列内容。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 其他义务
(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要求,精心对工程负责,为解决任何质量、进度、安全问题而提供所需的不管是临时性的、还是经常性的监督人、劳动力、材料、工程设备,以及承包人所需的设备;
b.清理施工现场,清除障碍物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
c.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搭建施工临时设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d.维持原施工场所内道路的畅通、安全,满足施工运输及施工期间的车辆、行人安全通过;
e.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等手续;
f.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在签约一周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一份满足合同要求的、切实可行的年、月、旬进度计划,供监理工程师审核;
g.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或认可的施工日记格式,安排专人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作内容的记录,并对记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承担因为施工日记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h.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所需的设备的完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i.****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和施工噪音、环保管理规定,保护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程施工中废料的处理工作,严禁乱倒乱抛废料。处理好地方矛盾,并承担责任;
j.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必须负责已完工程成品的养护和保护工作,认真完成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k.工程实施阶段,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发包人有关人员,做好工程的报验、统计、计量支付等工作。按时参加工程会议,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l.尊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协调管理,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m.严格执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所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4.2 履约担保
本款前补充:
承包人在受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发包人提交10%签约合同价的履约担保。
4.3 分包
4.3.2款约定:所有项目均不得分包。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5.1款末补充:
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严禁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派出投标书中承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证书由发包人在项目建设期间代保管。未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但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本款补充第4.6.6项:
4.6.6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派往现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考勤,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月至少有25天驻工地现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现场不少于28天,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缺勤,发包人将按以下标准对承包人进行处罚:项目经理1000元/缺勤日,其他主要管理人员500元/缺勤日。如果经理、技术负责人一个月内累计缺勤达7天或连续二个月内累计缺勤达10天,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一个月累计缺勤达5天或连续二个月累计缺勤达8天,发包人除按本项规定对承包人处以罚金,还有权责令承包人更换上述人员。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末补充: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承包人人员更换,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罚金:更换项目经理20万元/次,更换项目总工15万元/次,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5万元/次。上述罚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当期计量款中扣除。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范围:无。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项目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第6.1.2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7.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出入现场、施工运输,使用地方道路或航道时,应认为承包人已经接受原有地方道路、桥涵、排水沟、航道等是完好的,承包人应负责自费与地方协调、改善、加固并养护。因承包人出入或施工运输使用造成的损坏,承包人应负责自行处理。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及缺陷修复工作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代借用、占用或使用当地道路或其他交通设施所引起的补偿费、诉讼费、损害补偿、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为保证道路、航道等的交通安全及运输畅通,承包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a.施工期间,承******部门的指导下,采取足够的引导交通措施;
b.承包人制定运输计划时,应避开现有道路或航道上的交通高峰时段。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9.2.5项约定为:
a.安全生产费用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的1.5%计入投标报价,并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省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的内容签证后报发包人审核支付,超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b.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为依据,制订本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按百分制的形式逐月逐项进行考核,以85分为下限,每减少1分给予1-5万元处罚。
c.对从事现场作业施工人员要办理人身意外险,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还要持证上岗。反之,对未办理保险和持证上岗的人员每人给予1000-3000元处罚。
d.对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问题,经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或项目管理办通报批评,且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视情节每次给予1-10万元处罚。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根据大****指挥部****指挥部)下达的季度计划进行考核,分总体工程计划、单项工程计划和主材备料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对项目主要人员和主要施工设备进行考核。
(1)总体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以季末实际完成的总工作量与本季计划工作量的比值为依据(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计划完成相对数不得低于90%,反之,每减少一个百分比对施工单位处0.5-1万元罚款。
(2)单项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以季度各单项工程完成工作量与单项工程计划工作量的比值为依据(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计划完成相对数不得低于90%,反之,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对施工单位处 0.5-1万元罚款。
(3)主材备料计划完成情况考核,以本季实际采购的主要材料的实物量与计划采购的实物量的比值为依据,计划完成相对数不得低于90%,反之,每减少一个百分比对施工单位处0.5-1万元罚款。
(4)主要工程设备到位情况考核,根据本标段所列的主要设备清单,由项目办或总监办根据施工需要按季下达到标段, 根据机械的种类、型号、数量及完好程度逐项每月进行考核,反之每月每少一台套给予5-10万元处理。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范围: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无。
13.1 工程质量要求
第13.1.1项约定为:
工程质量验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F80/1-2004)及发包人下达的其他各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13.2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本款补充13.2.6至13.2.10项:
13.2.6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依据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要求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对抽检不合格的部位,将对比施工日记记载的当天施工部位进行双倍频率的检测,并可根据检测结果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修改,直至推倒重来,由此造成的增加检测的费用和返工、修改、推倒重来的施工费用均由承包人的费用,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对进场原材料如达不到建设要求的,除将不合格材料清场并重新购置合格材料外,视情节严重给予1-5万元处罚。
13.2.7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可申请盐****监督站进行检验裁定,检验及裁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方承担;
13.2.8承包人对正在施工的工程的报验,必须在资料齐全完备自检合格后,按发包、承担双方确定的报验方式,报现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前道工序不合格的,禁止进入下一道工序。反之,发现一次除返工外,视情节轻重处1-10万元罚款。
13.2.9承包人应自觉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意识,凡承包人自检合格的工程,在各级质量抽检中,一次性抽检合格率必须保证达到100%。合格率低于100%的,承包人应再次组织全面自检,对不合格的地方返工。发包人组织的质量抽检中,不合格的每个点(次)扣2000元。
16 价格调整
本条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
17.1 计量
第17.1.2项细化为:
17.1.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监理工程师在组织隐蔽工程计量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承包人并三方联测现场签认。发包人保留对计量资料的终审权利。
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是按计量的原则,根据施工图设计编制而成的,在一般情况下作为计量的控制值。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均不应导致合同的废除,也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其应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的责任。有关的遗漏、错误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应由监理工程师按相关规定纠正。
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第20.6.4款细化为:
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包括免赔偿和超过赔偿限额的部分),应由承包人负责补偿。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
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22.1承包人违约
第22.1.2款补充第(5)项:
(5)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暂时停工,承包人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造成工期严重延误:
a 发包人可按签约时合同价格的2%金额扣缴承包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投标人履约担保中扣除。即使交纳了违约金,承包人仍应按合同规定继续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机器缺陷修复
b 发包人可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部分工程。此时承包人无权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并应按合同规定完成合同工程其他部分的施工和缺陷修复。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格中不应包括有其他承包人完成的那部分工程的价格。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由于承包人违约而给发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其他损失,并由发包人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监理工程师应将上述决定通知承包人,并抄送发包人;
c 发包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的7天之后可以进驻现场和接管工程,终止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原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为了完成本工程可以使用承包人的任何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合同终止后的有关事宜应按照第22.1.4款和22.1.5款的规定办理。
第22.1.3款末补充:
若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或进度严重不符合发包人要求,并经两次书面警告无效后,发包人有权无条件收回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另行委托施工,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5、廉政建设
补充第25条: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苏交监察[2007]13号文《**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保证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26 民工工资
26.1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若承包人中标承建本项目,需要使用民工时,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及时支付工资,并将工资直接发给民工本人,严格发放给“包工头”。
26.2 承包人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民工工资的,将由承包人先行垫付欠款。承包人对分包单位清偿拖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26.3 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发包人将暂停承包人1年期间参加发包人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同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其它处罚决定。
26.4 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由发包人视情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民工工资保障金,如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直接使用此项资金偿还拖欠的民工工资,但发包人不接受承包单方面决定委托的任何款项。在本合同交工验收后28内支付剩余保障金的50%;在本项目通车12个月后28天内,发包人视承包人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返还的剩余保障金。
项目专用合同数据表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1.1.2.2 | 发包人:**** 地址:**区幸福西路6号 邮编:224100 |
2 | 1.1.2.6 | 监理人: 地址: 邮编: |
3 | 1.1.4.5 |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4 | 1.6.3 |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7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
5 | 3.1.1 |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5%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1 % |
6 | 5.2.1 |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
7 | 6.2 |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施和临时设施:否 如发包人负责部分施工设施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 |
8 | 8.1.1 |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基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开工前3天 |
9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10000元/天 |
10 | 11.5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 |
11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0元/天 |
12 | 11.6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0%签约合同价 |
13 | 15.5.2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按所节约成本的0%或增加收益的0%给予奖励 |
14 | 16.1 | 合同期不调价。 |
15 | 17.2.1 | 开工预付款金额:0 %签约合同价 |
16 | 17.2.1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无 |
17 | 17.3.2 |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3份 |
18 | 17.3.3(1)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万元(此条款须与资金拨付方式对应,此条款的意思是,达到/万元的产值后才可拨款) |
19 | 17.3.3(2)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20 | 17.4.1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支付额的20% |
21 | 17.4.1 | 质量保证金限额:20%合同价格,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0.0%合同价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并在交工验收时向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优惠的金额。 |
22 | 17.5.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3份 |
23 | 17.6.1 |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3份 |
24 | 18.2 | 竣工资料的份数:3份 |
25 | 18.5.1 |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
26 | 18.6.1 |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
27 | 19.7 |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
28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按相关规定 |
29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按相关规定,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按相关规定 |
30 | 24.1 |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市大****委员会 |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年版)》合同附件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一)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文件要求或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一切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5.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6.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如原地面清表、挖除老路面层、挖除老路基层、清表补偿、填前压实补偿、施工加宽、路基中部5%石灰土、沉降补偿、清淤、沟塘等软基处理、清淤回填、土工格栅、路基土方开挖、砍伐树木(含树根等)、水泥稳定碎石基层调平层、老桥拆除、缺土调运等图纸中要求实施的或者因实施某道工序而必须实施的工作量等,其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时将相应的费用摊入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除图纸变更可调整价格外,原则上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且确保质量,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中标人须按图施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未列项目(除本招标文件明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其他所有项目)而施工图纸已有的项目由投标人投标时自行摊销,将相应项目费用摊销到其他已列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价中,竣工结算时除设计变更、业主签证外不再另列项目计算[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修改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则修改后的的工程量清单为招标工程量清单]。
7.工程量清单中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本文件及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8.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范本中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
9.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差错,按投标须知的规定修正。
10.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1.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2.计量方法
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及本文件相关规定。当本文件规定与相应技术规范内容有矛盾时,优先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4.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须包含税金,不得单列。
15.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因素,所有因此影响造成的费用及风险,承包人在报价时应予以考虑。建设单位对此在承包人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16.交(竣)工验收及施工中各种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自负,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将此项费用摊销至相应项目单价或总价中,投标时不得单列,竣工结算时不予计量。
17.本次招标项目在实施期间不进行任何材料价格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的升降因素。
18.工程临时用地的租用手续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应将此部分费用摊入相应项目单价,招标人不单独支付。
19.本工程若需审计,总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工程资金拨付须有**市**区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20. 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21.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上所承诺的保持一致,且必须押证管理。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5天,否则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采取的任何处理措施。
22.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安全、质量、进度符合相应规定和标准。如有问题,除必须整改到位,另外甲方或监理每发一次书面整改意见,结算时扣2000元,通报一次扣10000元。
23.中标后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机械设备、人员进行核查,不符合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进场的,招标人将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整改,整改到位并通过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4.本次招标提供的施工图,如有和本招标文件和公告文字材料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和公告文字材料为准。
25、投标单位中标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将主要人员的相关证书交与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进行押证管理。
26、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建设单位征地拆迁等可能延缓对工程的影响,所有因此影响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报价时应予以考虑。建设单位对此在承包人中标后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7、本工程可能由于客观因素造成无法按期全线开工,具体开工时间和开工段面由招标人确定,由于本工程施工段面内的征地拆迁缓慢等因招标人的原因影响了工程工期,可由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同意后,竣工时间可根据实际影响的时间经批准进行顺延,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8、投标单位不得任意改动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投标单位认为业主工作量统计不全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征求业主意见,除非业主以补遗书形式进行修改,否则按本招标文件中的数量进行投标。
29、投标单位自行全面考察现场,中标后施工中如沿线若有软基、水沟、池塘、暗塘等处理及清杂等,不管图纸是否标明,中标施工单位均需按图纸要求或相应规定进行处理,除招标文件明确给予计量之外,其他处理所需费用在报价时均应摊入相应工程单价或总价中,工程量须达到标准并经监理认可,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
30、图纸中的路基防护植草、安保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桥面沥青砼铺装工程量在第300章路面章节中计量。
31、安全、文明施工。(1)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范要求,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2)当承包人与进入现场的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发生冲突时,应无条件服从现场监理、项目指挥部和发包人协调。
32、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认为某种施工设备不适用或失修,以致不能履行本工程所要求的施工作业,承包人应另以适用的设备替换之,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33、土路肩处理等必须按图施工,并满足相应进度要求,如有矛盾应无条件服从现场监理、项目指挥部和发包人协调。
34、清单100章所列的安全生产管理费计量约定:
(1)申报计量时须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安全设施照片、购买安全设施的发票等证明实际发生的资料,否则不予计量。
(2)发票时间须和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一致,否则不予计量。
(3)所有提供的计量及证明材料须经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现场管理人员签认后方可计量。监理工程未签名发票用于本工程何项内容的,不予计量。发票模糊不清的不予计量。
(4)招标人在正常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或没有记录及时的,则在招标人检查之前的未录入安全台账的设施不予计量。
(5)符合省级以上相关文件规定。
35、各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注意分摊项目的合理性,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对某项目进行变更或取消或增加,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本次招标的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按相关规定,交付至相应单位,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将相应费用摊销入项目单价或总价中,不得单列,竣工决算时不再考虑。
36、本工程计量规则按照本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如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和《**省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出现两个规范性文件存在矛盾时,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为准。
37、施工单位必须切实采取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水泥稳定碎石必须用稳定土拌和楼拌和,摊铺机铺筑,在验收时须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JTGF80/1-2004)。
(2)水泥稳定碎石摊铺时必须两侧立模。
(3)水泥稳定碎石养生时必须采用保湿土工布覆盖养生。原则上养生时间不得少于7天。
(4)交工验收前,甲方或省、市检测部门对各断面随机钻心取样检查强度和厚度。不足段面范围为取点处前后各100米内。厚度尺寸除满足标准和规范外,另要求如下:
沥青砼面层分两层摊铺,具体厚度尺寸必须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JTGF80/1-2004)等的规定,另外各断面每点两层每度合计(H表示两层面层总厚度,单位厘米)不得小于(H-0.5cm),若某个点小于H-0.5cm,在验收时对达不到该项规定的,对每个不符合要求的点数在竣工结算时每个点扣1万元。
38、本招标项目工程实施后除招标范围内项目外,其余非招标范围内地形、地貌等须恢复至工程开工前的原状,投标人投标报价须考虑该项费用并列入总报价,招标人在工程结算时不再另行支付。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将建筑工程一切险(含招标人部分)、第三者责任险所需费用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结算时不另列项目计算该项费用给中标人。
40、图纸中所示取土坑均为示意。本项目由发包人提供土源,由承包人挖运至施工现场。凡取土区位置距相应标段最近点的路程小于16公里的,在结算时不予调整。若施工过程中,取土区至相应标段最近点的路程超过16公里,结算时按1.0元/m3/km的单价确定增加的费用,并将该项费用计入总价(不足1公里的部分按照线插法计算)。取土区取土时必须按招标人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取土区整置到位。如确实超过上述里程,结算时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超过里程数,超运土方量,并注明用于何结构层次。每月计量一次,不得补签。当月未签,或未注明用于何结构层次的,结算时不予计量。取土区的土方**由发包人负责协调。取土区场地清理、地貌恢复、临时排水与防护、运输通道的修建与维护、土方的挖运等等由施工单位摊入相应单价或总价中,决算时不再考虑。
(二)工程量清单
(附后)
第六章 图纸(另册)
第七章 技术规范
(执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下册)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
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
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全称并盖单位章)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以及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承诺函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
1、投标函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项目负责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6、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方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方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数 据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 | 人民币 10000 元/天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 | 10 %签约合同价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人民币 0 元/天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0 %签约合同价 |
6 | 开工预付款 | 17.2.1 | 0 %签约合同价 |
7 | 材料、设备预付款 | 17.2.1 | 0 %签约合同价 |
8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1) |
|
9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2) | 0 ‰/天 |
10 | 质量保证金百分比 | 17.4.1 | 月支付额的20 % |
11 | 质量保证金限额 | 17.4.1 | 20%签约合同价 |
12 | 保修期 | 19.7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13 | 其他 |
| 无 |
说明:此表所有数据应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签署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1、投标人可将招标人给的“工程量清单说明”直接复印于此。投标人不附“工程量清单说明”或没有对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实质性内容的作出响应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及工程清单各项表格),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等代替。
2、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要符合3.2.2 条(2)款要求。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在授权委****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四、承 诺 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施工招标,若我方中标,我方在此承诺:
若本项目招标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招标人向我方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
若我方已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我方将严格按照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且不进行更换,并执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
此外,我方此次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没有虚假资料,你单位有权为证实我单位所递交的证明文件、资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
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 (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致:****: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2017年度**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X303港便线(X252至斗**大桥)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0字以内):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2)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工程质量体系及保证措施
(5)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体系及保证措施
(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9)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P183——191页)。
附表一 施工总体表
附表二 分项工程进度率计划(斜率图)
附表三 工程管理曲线
附表四 分项工程生产率和施工周期表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七 临时占地计划表
附表八 外力供电需求计划表
附表九 合同用款估算表
七、项目管理机构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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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