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兽药信息化监管系统集成与完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略)受(略)委托,对云南省兽药信息化监管系统集成与完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1.招标内容及预算:云南省兽药信息化监管系统集成与完善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略)。
2.资金情况:(略)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8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费用:(略)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略)(昆明市经典双城小区A9幢1603室)。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5月22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7.投标(略):昆明市高新区茭菱路与科华路交叉口西城心景西塔1504。
8.开标时间:2017年5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昆明市高新区茭菱路与科华路交叉口西城心景西塔1504。
10.交货地点:(略)
11.投标要求:(略)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谈判申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需提供有效的证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略)(提供声明函);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略)(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略)(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中的企业名称,必须与供应商一致,发生变更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报系统软件的开发、运行维护能力(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前来购买,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4)授权托代理人身(略)(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略)(若为三证合一,需提供有效的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