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城建成区绿化提质项目(三期)第二次 已经 ****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 攸发改招【2017】10号 文核准,现对该项目 **县城建成区绿化提质项目(三期)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县城建成区绿化提质项目(三期)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县城范围内。 2.3 工程规模:四亩湖公园绿化提质改造,项目投资约 350 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2.7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公章到报名处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 3.7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伍 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下: 户名:****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政务中心分理处; 帐号:820********390938012 请注明“**县城建成区绿化提质项目(三期)第二次”字样。 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易中心****中心统一于开标时递交至开标现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投标者,请从2017年05月16日2017年05月22日17时00分止( 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由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本人身份证,或由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原****政务中心三****交易中心****中心交易大厅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④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 诚信投标承诺书(以上①-④资料需同时提供壹份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2 招标文件费400元/本,售后不退。 6.3本项目第一次购买招标项目的单位需重新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6月06日9时30分,地****政务中心三****交易中心****中心指定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投标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建设****办公室,电话:0731-****596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镇文化路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9****4789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市**区泰**路汽配园D区12栋8楼 联系人:何女士 阳女士 电 话:137****8120 、136****1722 传真:0731-****7978 邮 箱:****71831@QQ.com
监督机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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