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年轻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择优比选10名副科级实职干部预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依法办事,严明纪律;分类比选,公平竞争。
二、比选对(略)
(一)比选对象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比选数量
本次全县共择优比选10名副科实职干部预备人选,其中公务员和参公岗位6名(面向全县公务员单位和参公单位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事业岗位4名(面向全县(略))。本次择优比选只竞争任职资格,具体职位由县委根据人选情况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比选对象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除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公务员和参公岗位比选对象应具有在公务员单位和参公单位4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在编在岗符合登记条件;事业岗位比选对象应具有在机关(略))。
(4)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2)患有较严(略)
(3)曾因犯罪(略)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略),按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7)有其他影响使用的规定情节的。
三、比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发布公告进行宣传发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略)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委1栋5楼会议室(原常委会议室)。
3、报名要求。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好《**县2017年县内择优比选副科实职干部报名表》(单位签审推荐意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照片区,另2张写上姓名并按1∕3张贴在报名表右上方)。凡是符合报(略)。
凡达不到1:5开考比例的,经县比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适当减少该类别比选计划。
(三)笔试
2017(略),7月8日进行笔试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
(四)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略)。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审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略),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略)。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和适应能力,以及个人形象、气质等。注重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折合成考试成绩,并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考察满分为100分。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等要求,坚持(略),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 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40%、考察评定成绩占10%,折合(略)。
(八) 体检
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自理。凡有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九)确定人选
按公务员和参公岗位、事业岗位分类以综合成绩高低和体检结果,报经县委常(略)。
四、有关要求
(一)选拔监督。本次比选工作由县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二)纪律要求。1、参加择优比(略),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一律从严查处。2、入围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一律取消入围资格,本次干部调整不予提拔使用。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略)
监督举报电话:(略),(略)
附:(略)
中共**县委组织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