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交易中心对17A0466**县教育委员会2017年琢成学校、融智学校绿色书写板项目 (第二次)项目采用(略)。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 包1(商品数量:1) 预算合计:¥161,000.00元
配置要求:(略)
- 采购预算:¥161,000.00
- 数量:1(批)
- (略)
参加报价(略),成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略)
(6)法律、行政(略)。
(7)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单位具备生产或销售本项目产品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8)特定资格条件:2.投标单位(略) 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9)特定资格条件:3.投标产品为符合参数要求的合格产品(见样品清单),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对应产品的检验报告(所属期限为(略),投标时样品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
(10)特定资格条件:4.投标授权(略),提供投标授权代表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花名册(2017年度内任意期间三个月花名册,当地政府社保部门盖章)
(11)特定资格条件:5.投标单位必须(略)者分公司。
报价开始时间:(略)6:30:00(**)
报价截止时间:(略)7:30:00(**)
无
(一)交货时间:
详见(略)
(二)交货地点:
**县琢成学校、**县融智学校。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企业(略)(若因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调整供货地点)。
中标企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如果推迟完成,按推迟完成时间计算,每天以合同金额的0.3%进行违约处罚。同时,如推迟完成达到10天以上,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推迟完(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而导致采购人单方面终止合同后,已供货物,中标企业自行运走,中标企业(略),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且由中标企业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采购人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采购办汇报作进一步处理,中标企业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损失及责任。
1.所有产品必须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
2.中标企业运输产品到**县教委指定学校指定位置按国家教学设备器材安装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安装;
3.中标企业负责器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负责教学(略)
1.样品规格(略)第四条。
2.预中标企业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样品送(略),作为最终验收的重要依据。
1.所有货物均可采取破坏性验收;
2.货物到达各项目学校所在地现场后,中标企业应在项目学校相关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完成开箱、开包,数量清点、检查外观等,同时做出开箱开包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项目安装、调试施工结束后,各项目学校组织验收小组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本学校项目进行验收,提供初验报告;
4.各项目学校初验完成后,由政府采购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企(略)。如果验收有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中标企业(略),如果掉换新品后验收还不合格,由中标企业自行运走一切货物并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如发现中标企业自行更换或与收货单位协商更换中标器材设备或数量,将视(略),中标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支付货款。
本次报价(略),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含多次转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质保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
(一)产品(略)
1.中标企业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中标企业投标产品属于国家“三包”规定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及质保证范围不得低于国家“三包”规定。
3.中标企业的质量保证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或质保期大于三年的,按中标企业实际承诺执行。
4.所有产品均由中标企业负责售后服务。
(二)售后(略)
1.中标企业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
电话咨询
中标企业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略),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
用户遇到设备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企业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做出响应,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确保产品正常使用;无法排除故障的,必须在2日内换新或免费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如果中标企业没按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每一次扣质量保证金的10%,有三次没按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质量保证金不退还。另外,凡因中标(略),由中标企业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凡因中标(略),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或生活秩序,或者因此(略),中标企业承担因此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的责任。
(2)技术升级
在质保期内,如果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企业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企业和厂家应免费对采购人所采购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2.其他服务要求。
(1)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企业(略),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略),该中标企业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2)维修配件
中标企业和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略)。
(3)定期服务
质保期内,中标企业必须每学期完成对各项目学校设备故障的集中排查、维修,并填写定期服务证明表(格式由采购人拟定),并把定期服务证明表经项目学校签字盖章(一式两份),交一份至**县教学技术装备服备站备案存档后,采购方才能认可中标企业履行了售后服务职责(此设备故障的排查、维修不能代替平时的售后服务)。质保期结束,中标企业(略),并且提供三年中完整的定期服务证明表,才能退还质量保证金。
(一)中标企业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将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通过银行汇入采购人账户,收款人户名:**县财政局(代管资金财政专户),收款人账号:(略),收款人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支行(备注:1.请在摘要栏注明“(略)—**教委”;2.注明商家单位名称;3.注明缴纳的是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企业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方(略),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中标企业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四)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县财政局申请付款。
(五)退、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县财政局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在30个工作日以内审核通过后,次月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企业支付100%的合同资金。
2.退款方式: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时,采购方及时无息退还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留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履约完36个月质量保证期且能严格履行售后服务的前提下无息退款。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中标企业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企业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中标企业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转运和二维码制作及粘贴义务。中标企业应充分预算与本项目相关的培训、转运、粘贴二维码等费用。按照渝教财〔2014〕92号文件要求,登录到**市教育装备管理平台下载打印二维码,并按规定要求粘贴。
投标企业必须对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及招标产品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承诺,并全部达(略),否则为无效投标。
**县教育委员会 联系人:敖志福 电 话:(略)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略),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略)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略)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略)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略),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略)决定书。
开标结果公布后,成交供应商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文件至采购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能办理后续手续,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 (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技术支持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