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市**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市水利局以昌水发[2017]1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略)
2.4计划工期:各标段为 21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须具备建国家建设部或自治区颁发并在区内登记备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 近三年内承建过类似工程并有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能满足本工程的技术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并有类似(略),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区外企(略),区内企业投标人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 月11日至 2017 年7 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在 (略)、**市柳梧新区冈仁国际10栋1101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项目经理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五大员上岗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等企业相关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略),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时30分,地点: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商报》、**市水利局、**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2017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