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各供应商: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略)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编号:ZJZCFS-(2017)公字第0018号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略)
二、招标文件的登记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 ,北京时间下午1:30至5:30(节假日除外)
地 点:(略)
联系人:徐虹 联系电话:(略) 瞿达 (略)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略)招标公告中“附(略)。不得(略));(4)缴纳300元报名费。
三、采购人、(略):
(1)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为(略)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本次采购预算为350000元。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略)
五、采购方式及其它: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2)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略)
六、(略),需交纳人民币7000元的谈判保证金给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谈判保证金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谈判响应无效。谈判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谈判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略)(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 第2开标室)。
八、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略)京时间下午14:30至15:00(截止时间)。
九、谈判时间:(略)京时间下午15: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十、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开户行:(略)
帐号:(略)
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