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 涌 镇 政 府 采 购 公 告
麻采公告[2017]50号
我中心受**市麻涌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委托,现就**市麻涌镇全域旅游八达路人行道外及麻涌大桥段一河两岸(略)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生产或经营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内容: (略)
三、项目预算:(略)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07月13日至2017年0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市麻涌镇*(略)。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略)(提供经营地址)。
(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投标单位要具有苗木销售经营范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与**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上登记注册备案。
(1)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来现场报名之前先提供以上证件的正本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略)),发到以下邮箱地址:(略) ,并电话((略))确认查收。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已经登记注册或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现场登记报名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如有资质等要求的,报名时须提供特定资质证明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询价文件递交时间:(略)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八、开标时间:(略)
九、询(略),供应商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十、办理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资格。
十一、联系人:(略)
电话/传真:(略)
特此公告
**市麻涌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