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依据兴财购2017B134采购计划,对发射台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参加响应。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内容:
注:1、以上产品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投标。2、响应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每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略)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略): 1、所投产品(空调)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入围财政部公布(略)); 2、所投货物(空调)须提供CCC认证证书。 (开标时提供以上证书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四、公告期限: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略) 五、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2017年7月5日至2017年7月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略)购买,询价通知书工本费1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6400)[注: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交纳,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它非现金形式提交],必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1917 3458 2443烦请备注项目编号并注明响应保证金),须在询价的前一天17: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2017年07月18日10: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略)兴国县办事处(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 (法院对面),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略)。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联系方法: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兴国县潋江镇凤凰大道75号401房(法院对面) 电话:(略) 传真:(略) 邮箱: (略) 联系人: (略) 1、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账号只用作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及工本费) 2、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此账号只用作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请各供应商注意以上账号用途,打错账号者无效。 (2)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