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略)
(略)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略)印制
2017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略)
第四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略)受(略)委托,拟对(略)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略)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略)
四、招标项目简介:(略)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略),具有采购项目所需求的经营范围内的合法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略)。
六、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7月 20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略)com/),点击 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政府采购网。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略),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略),详见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按说明操作,否则(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8月 3日15:30(北京时间(略)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略)一楼开标室(一)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交易受理股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略)0826-5680173
交易编审股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略)0826-5680295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略)0826-5680036
2017年7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略)。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略)(简称 招标人 (略)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略)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略)。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略),参加投标的(略)。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略),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略)
(五)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略),将在招标文件(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略),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略),所有获取招标(略)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
8. 答疑(略)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略),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略)。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略)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略))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略),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略)。投标人拟在中标后(略)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开标一览表 及 报价明细表 。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服务(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4)服务应答表;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略)。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略)
(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投标保证金凭据、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9)商务应答表;
(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 赠送、赠予 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1) 其他投标人(略)。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 投标文件格式 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略),投标人不得以 投标(略) 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略)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略)
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凭合同原件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
16.5发生下(略),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评标结束前投标人中途放弃投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3)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4)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
(9)投标人无故未按时参加投标导致无法开标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略),不得再参与(略),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略)开标一览表 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若正本(略),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 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略),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略)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 开标一览表 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略)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略)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略)。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略),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 修改 字样。
21.3 在投(略),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略)。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略)。开标由采(略),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 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略)。(略)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略),要求开(略),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 开标一览表 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 开标一览表 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略),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 开标一览表 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略),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 供应商签到表 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略),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略)开标一览表 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同时,做好(略)。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略),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略)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略)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略),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略)受理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略),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 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略)。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略)。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略)。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略)。
29.补充合同
采购(略),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略),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在合(略)。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略)。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略))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略)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35.1按合同执行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略)
投标人参加(略):
(1)提供虚假材(略)
(2)采取不正当(略)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略)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略),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略)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略)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略),按照变(略)。本章和第七章中 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 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略),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略),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略),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略),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略):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元((略)
二、(略),我方将严格履行(略)。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略)(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 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略)
邮政编码:
联系(略)
传 真:
日 期: (略)
二、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承诺书
(略):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略)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略)。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略),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中标作无效处理。(失信供应商可不承诺本条)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略)。如经查实上述(略),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略),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略)
日 期: (略)
四、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注:1.报价应是最(略), 投标总价 应与 投标函 中 投标总价 一致。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注:1、(略) 分项报价明细表 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分项(略) 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 开标一览表 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略)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略)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是否通过验收 需提供合同(略)。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略)(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略)
九、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略)。
3.供应(略),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投标保证金银行凭据、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十二、小微企业服务(产品)价格(略)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略):
备注:
1、进行价格扣除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规定扣除的价格=投标服务(产品)价格总额 招标文件(略)(产品)价格扣除比例。
3、此表只需列入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服务(产品)并按规定进行价格扣除,不符合的不需列入此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5、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十三、中(略)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略)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略)
2.本公司参加单位(略)(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略),或者提供其它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日期: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无论是否是其投标服务(产品)的生产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产品非本身生产的,且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的,还须提供产(略),否则不予认可。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略)(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略)(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复印件),新成立的(略)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8、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9、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略)
2、上述资格、资质性要求证明文件原件随身携带,供评审小组必要(略),评审查(略),概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略),不须提供税(略)。
4、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是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绿化服务
(1)服务范围:
院内(含围墙灯和花盆及院内所有盆栽花木)所有花、草、树木日常养护管理。(草坪1100㎡及室外,盆花约100盆(略)
(2)服务要求:
花草树木修枝整形、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等;达到园林景观效果,乔木每半年修剪一次,灌木随时修剪,草坪每半月休整一次,施肥全年不低于二次,全年日常杀虫不低于二次,发生病虫害时随时杀虫,修整的垃圾、杂草、树枝及时清运走,不得倒入中心垃圾房,所有植物(含盆景)如在管理期内死亡,必须在一个月内无偿新植(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略)
二)物业管理服务
(1)服务范围:
1、清洁卫生:办公区所有公共区域、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微生物和理化检测室、门诊检验室、痰检实验室、注射室、治疗室、预防接种候诊室、冷库及冷库办公室、所有应急库房、三楼物资库房、六楼阅览室、档案室及库房、会计办公室、前后院坝及门前三包范围、外窗、电梯间、二楼前后平台、六楼空坝、生活垃圾房、医疗垃圾房、环城东路老宿舍区院坝卫生(含花池除杂草落叶,清扫两栋宿舍楼楼梯间卫生)、新建综合楼1-3楼的所有公共区域及房间、各类标识标牌、消防栓、宣传栏、路灯、雨棚、玻璃幕墙等。
2、负责外来车辆放行收费及职工车辆安全守护工作。
3、工作服及医用床单等洗浆。
4、(略)。
5、医疗废物收集、转交。
6、实验室用品及医疗相关用品清洗及高压消毒。
7、(略) 除四害 ,每年四次。
8、中心日(略)。
9、负责中心高压蒸汽消毒灭菌。
10、院内禁烟、控烟、劝导的工作落实。
(2)服务要求:
1、清洁卫生:跟班保洁制(含节假日),做到顶棚(略),墙面瓷砖及地面无污物、污迹;办公楼所有外窗玻璃、办公室门及室内家具开关等设施每季度至少擦洗一次(每季度一次的(略)),做到六面净,无卫生死角,大小便池及地面无污物,无尿垢、污迹异味。
2、职工车辆守护:督促职工及外来车辆停放到车棚及停车区,严禁乱停乱放,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车棚内职工车辆确认丢失要照价赔偿。
3、工作服及医用床单等清洁,每周收集清洗两次,做到干净无污物污迹(特殊原因造成的除外),折叠整齐送还(略)。
4、(略):每天的垃圾都必须及时包装送到垃圾场,日产日清。
5、医疗废物:做到每天或隔天登记收集一次,按要求堆放在污物箱内,并与医疗废物收集车办好交接手续,定期(略)。
6、根据检验科和相关临床科室工作要求对医疗用品、实验用品进行清洗,按规定消毒,保证科室需要。消毒后送交相关科室,须送往医疗废物处的分类送医疗废物收集处。
7、中心内日常物品搬运、转运。
8、中心办公区区域内下水道、便池堵塞中标方负责疏通。
三)保安服务
(1)服务范围:
中标方保安人员在招标方工作地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向招标方提供每天24小时安全巡逻、年辆停放整齐有序管理、维护中心正常办公和就医秩序、报刊邮件分发、非上班时间负责通知值班医生处置犬伤事宜和临时代收费用、负责办公区域非上班时间水(略)
(2)服务要求:
1、中标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负责招标方责任区域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安保服务。
2、选派的保安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公民,中标方提供服务(略),所聘安保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不良记录和前科行为(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并持有保安证。
3、中标方负责对保安人员监督和管理,制定操作性强安全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岗位制度与职责,服务期间安保人员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及伤、残、病、死等一律由中标方负责,风险自担,招标方概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4、安保人员上岗执勤时,中标方应为所聘员工配备警棍、狼牙棒等自身防护装备,必须(略)(保安制服)、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文(略)各项工作任务。
5、为保证安保(略),中标方对(略),并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缴纳保险等费用。
6、中标方所聘安保人员不能在招标方提供的值班室生火做饭,不能让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更不能从事违法犯纪活动。
7、熟悉掌握中(略),善于及时地发现治安情况与违法犯罪的可疑情况,及时上报招标方和中标方双方领导,必要时需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做好夜(略),排除安全隐患。
8、严格执(略),维护正常办公和医疗工作秩序;负责招标方责任区域安全和进出中心车辆有序停放,提醒就诊患者保管好钱物和手机等贵重物品,(略)小时对全中心各处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及时处理、汇报,做好巡查记录,严格履行安保人员交接记录制度,每月(略)招标方办公室后勤科存档。
9、中标方承担(略),全年(略),负责院内和整栋大楼安全巡视,负责监控设施观察并做好监控记录。
10、服务期间,重点防范实验室、危化品库房、药房、财务室、档(略)关水电、办公门等随手关闭;如遇火险、停电、水管网破裂漏水、盗险等安保人员在力所能及情况下处置外,必须及时向(略),派人处置。如招标方院内有施工项目,中标方应负责阻止施工车辆、原材料堆放不超越院坝花岗石地面和院内进出人群安全指挥,保持整洁的院容院貌。
11(略),中标方负责院内进出车辆的管理、停放规范。对不符合规定停放的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乱停放的车辆有权强行将其拖放至规定地点:负责中心上下班出入车辆指挥、疏导,维护中心出入的正常秩序;负责职工车棚非上班时间车辆守护,负责与物业(略),锁好职工停车棚护栏,在非上班时间因看护不当造(略)
12、在中午、夜间值班时,如有犬伤病人就诊,中标方值班人员须负责通知招标方值班医生,并代收代管费用,于次日交予收费处。
13、中标方负责招标方书报收发,并负责送到各科室,重要信件送至本人手中。
14、中标方所聘员工必须具备高度责任心,绝不允许监守自盗行为发生;中标方代表定期向招标方管理部门交流安保管理意见,若保安员有违反招标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招标方及时通知并责成中标方处罚。
15、中标方在合同期间,采购人物资设备被盗或丢失由中标方负责照价赔偿。
16、中标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负责招标方责任区域安保服务,绝不允许中标方上岗人员不足,一经招标方(略),招标方有权除只支付实际人数劳务费用外,并有权认定中标方未遵守合同约定扣实际安保服务费每月1000元直至中标方落实约定人员数到岗为止。
17、安保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决不允许安保人员脱岗断岗,发现一次招(略),以此(略)。
18、特殊及紧急情况下中标方接受(略)
四、人员配置
其他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配置其它人员。
注:中心设置保洁责任区,保洁工作实行(略),其保洁岗位配置员额较充裕,已涵盖(略),中标方可整合人力资源,灵活安排,以中标方提供的配置数量为准,但不少于采购人提出的基准配置标准,以满足采(略)。
五、商务条件
一)总体要求
1、(略),优质、安全、高效,保洁工作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24小时责任制。
2、具有医(略),有完善的物业支持和专业保洁服务经验;拥有较成套的先进保洁设备,有较系统的医疗机构保洁物流运作的措施和严格的操作规程。有科学(略)。安保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不良记录和前科行为(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并持有保安证。
3、负责所有有关环境所需的清洁、洗涤药剂,地面和物体表面使用的消毒剂,地面养护药剂、垃圾袋、材料和保洁工具等耗材。
4、必须提供足够的作业机具,自行解决后勤管理服务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并能根据中心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工作。
5、配置项(略),如保洁专用洗地机,洗地吸水机、抛光机、吸水洗尘机、垃圾车、高压水枪、榨水器等。
6、中标方提供电脑、考核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耗材;中标方自行负责桌椅等办公家私。
7、中标人提供的所有用品、工具、耗材、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应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9、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人生意外保险。
10、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承担相应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全部(略)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指令性临时加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调整薪资。
11、中标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员工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投标人全部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执行。
12、员工具有(略),物管公司要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教育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财物。如工作不称职,执行力不强,中心有权要求更换。
13、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感染控制、消防知识培训及(略)
14、各岗(略),并由投标人负责其员工工作服的配备和洗涤。
15、员工需礼貌服务,耐心劝导,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清洁状态。日常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遵守服务标准和要求。由科室对投标人员工的服务态度考核。
16、服务区域卫生实行24小时责任制,下班时间、节假日根据实际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值守。
17、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巡查,经常与科室沟通,及时解决科(略)。
18、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应接受采购人指导,接受采购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配合采购人(略)。采购人认为中标人的管理人员不称职时,有权提出更换人员。
19、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略),以保证整个后勤系统安全、优质、高效、有序地运转。
20、服务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21、在合同期内,中标总价都不作调整。
22、服务职工满意度和办事诊疗人员满意度均应达到90%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对满意度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分值按比例支付服务金额。
23、采购(略),其他所有项目及费用由保洁公司承担。
24、院內运输及药品配送(若造成物质等损坏戓丢失,均由中标单位戓个人赔偿(略)
25、采购人不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的住宿,不允许在公共区域內煮饭。
26、保洁考核要求
二)工作质量要求
1、内环境:所有房间、楼梯、过道、各种标示标牌、家具、设备及设施等。
(1)做到窗(墙、门)明地净、无蛛网、无积尘、无纸屑、无烟蒂;各种家具、电器、设备、设施干净整洁;卫生洁具、灯具、开关、插座等干净明亮、无尘、无污渍、无污垢;(略)
(2)各种抹布、(略),整齐有序。
(3)办公楼:(略)
2、外环境:包括从大门进入院内的道路、停车场、坝子、宣传橱窗、雨蓬等。
3、对专项保洁服务设施(PVC、风口、玻璃、不锈钢、墙面、灯具等)进行数据统(略),并指定保洁员工专职负责执行这些计划。
(1)灯具、风口、天花板的清洁:每年5月至10月每月一次风口保洁,其它月份每季度一次对灯具、风口、天花进行彻底的清洁。
(2)玻璃清洁:使用专业玻璃清洁工具、药剂、对门厅玻璃每天一次,病房及其他区域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玻璃清洁,以保证玻璃(略)。
(3)电梯门及轿厢每天一次除尘和重点清洁,每周一次抛光除渍。每半月一次上不锈钢油保养,以防止不锈钢氧化、生锈、保证不锈钢的清洁度和光亮度。及时清洁金属门和金属护板,定期(略)。
4、水磨石、花岗石地板维护保养。
5、重点科室按照要求进行保洁(包括大清洁、重点保洁等),医疗设备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保洁。
6、公共卫生间保洁等。公共环境的喷洒消毒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治(除 四害 )工作。
7、(略):执行(略)理规定》。医疗废物不得出售或私自处理。
(1)安排专人要定时收取、收集。按时用专用工具、专用塑料规范密封收集、运输至指定地点、过秤、数量记录、移交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并记录签字。容器密闭(略)。
(2)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分类清运,不得混装清运。生活垃圾篓和垃圾袋均由投标人统一配备(色调、样式需经采购人同意(略)
(3)室内垃圾存放于指定位置,每天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桶)每天清洗,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损坏。院区内垃圾每日清运至垃圾库、协助上车,清洗垃圾库。
8、消毒质量
消毒杀毒原则上每周一次,特殊科室、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增加消毒消杀次数,要求记录要完整、规范、准确。
(1)符合(略),避免交叉感染。
(2)正确分区域使用地拖,保持卫生区域干净、无污迹,防止交叉感染。
9、完成各种迎检、执法检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卫生保洁任务。
六、投标费用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地点为(略)。合同履约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在合同期内,不因政府政策变化(如税收、最低工资、社保调整等)调整。
2、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服务。凡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均应纳入物管费用范畴,否则,以后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其中包括员工的工资、保险、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材料费用:包括保洁工具、设备、清洁耗材、消毒用品(按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标准和药品)、高效低泡专用洗衣粉(消洗中心用)、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垃圾桶(蒌)的塑料袋、服装、相关标识标牌等一切费用。
4、除上述费用外,投标人还(略)。凡因投标人未报的,在以后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即漏报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先(略),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略)。
七、(略)(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实行100分制,包括服务水平,保洁质量、操作规程、内部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考评细则
1、考核等级设定及拨款办法
采购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标人物管费的依据。采购人将在通报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略)
(1)考核分数90分(含90分)及以上则全额拨付当月物管费,考核结果为优:
(2)考核分数为80分-89分,扣减1%当月物管费,考核结果为良;
(3)考核分数为(略),扣减2%当月物管费,考核结果为合格;
(4)考核分数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责令(略),直至整改合格,并扣减8%当月物管费。
(5)凡中标单位连续两次考核70分以下的,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物业服务资格,并全额扣其所有履约保证金。
(6)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
2、考核形式
(1)中标单位每月自查,并在每月5日前由科室负责人将上月考核情况交招标人管理部门。由招标人管理部门对科室负责人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当月平均得分,根据得分拨付当月保洁费用。
(2)投诉考核:采购人管理部门收到对保洁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投诉,经双方现场核查,投诉属实且情节严重者,一次扣一分,双方签字确认,在考核分中扣减。
(3)中心将于下月初(略)。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略)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略)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略)
1.6评标委员(略),对于(略),除评标委(略),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符(略),质量和服务相(略),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3、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略),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略)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略)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略),但实际上(略)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略),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略)。投标文(略),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略),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略)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略));
(五)其他不影响(略)。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略)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略),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略)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略)。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略)。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略),评标结果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投标(略),由评标委员会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优先排列。采用(略),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较低的供应商优先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投标报价较低的供应商优先排列;得分且评标价及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优先排列。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略)。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略)。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略)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略),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略),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略):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略),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略)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略),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略),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废 标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略),并公(略)。投标人(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4.2对于评标过(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定标
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2. 定标程序
5.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略)。
5.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5.2.3 采购人在收到评(略),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5.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略)
(二)按照客观、公(略),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略)供虚假材料(略)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略)法进行时,停止评审(略)
(六)配合答复(略)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略)。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略)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略),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略),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略),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略)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时间:(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略)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略)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略)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略),视为(略)。乙方应(略)。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略)。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略)。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略),包括但不限于(略),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略),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略),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略),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略),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略)。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略) 乙方:(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略)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略)印制
2017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略)
第四章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略)受(略)委托,拟对(略)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略)
二、招标项目:(略)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略)
四、招标项目简介:(略)办公楼物业绿化安保服务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略),具有采购项目所需求的经营范围内的合法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略)。
六、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7月 20日17时00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略)com/),点击 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政府采购网。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略),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略),详见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按说明操作,否则(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 8月 3日15:30(北京时间(略)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略)一楼开标室(一)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雷女士联系(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交易受理股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略)0826-5680173
交易编审股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略)0826-5680295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略)0826-5680036
2017年7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略) 联系(略) |
2 | 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人) | 名 称:(略) 地 址:(略) |
3 | 最高限价 | 74.4万元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6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及答复 | 投标人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采购人负责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协助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资质要求和(略) |
7 | 分包履约 | 本项目拒绝分包履约形式履行合同。 |
8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澄清和更正全部通过网上信息发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更正公告造成的后果自负。 |
9 | 投标截止时间 | 同开标时间。 |
10 | 投标保证金 | (略)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 7月 20日17: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 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 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略) 未按照本项规(略),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
11 | 履约保证金 | 根据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0 %的履约保证金。 |
12 | 签到说明 | 投标人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略)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13 | 不良(略) | 报名成功并(略),不按规定(略),对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14 | 中小企业规定及价格扣除规定 | 1、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后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略)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规定 2.1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产品)的价格给予6 %(范围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略),但必须按照招标询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2供应商参加政(略),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提供虚假《中(略),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注:供应商不属于本款规定的中小企业的,不需提供招(略)(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
15 | 低于成本价(略) | 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略)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略)。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略)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无效)处理。 |
16 | 失信供应商惩戒 |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略)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按照(川财采[(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17 | 评标价 | 评标价=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评标价仅(略),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 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略)。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略)(简称 招标人 (略)
2.3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的统称。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略)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 投标邀请 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略)。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略),参加投标的(略)。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略),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略)
(五)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评标办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招标采购单位(略),将在招标文件(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略),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略),所有获取招标(略)获取更正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
8. 答疑(略)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略),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略)。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略)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知识产权
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略))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略),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略)。投标人拟在中标后(略)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开标一览表 及 报价明细表 。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服务(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4)服务应答表;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略)。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略)
(6)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投标保证金凭据、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9)商务应答表;
(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 赠送、赠予 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1) 其他投标人(略)。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 投标文件格式 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略),投标人不得以 投标(略) 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略)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略)
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凭合同原件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全额退还。
16.5发生下(略),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评标结束前投标人中途放弃投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3)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4)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
(9)投标人无故未按时参加投标导致无法开标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6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略),不得再参与(略),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略)开标一览表 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若正本(略),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 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略),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略)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 开标一览表 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略)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略)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略)。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略),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 修改 字样。
21.3 在投(略),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略)。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略)。开标由采(略),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 开标一览表 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略)。(略)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略),要求开(略),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 开标一览表 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 开标一览表 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略),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 开标一览表 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略),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 供应商签到表 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略),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略)开标一览表 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同时,做好(略)。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略),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略)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略)发出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略),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略)受理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略),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 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略)。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略)。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略)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略)。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略)。
29.补充合同
采购(略),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略),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应在合(略)。
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略)。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略))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略)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35.1按合同执行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略)
投标人参加(略):
(1)提供虚假材(略)
(2)采取不正当(略)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略)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略),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略)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略)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略),按照变(略)。本章和第七章中 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 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略),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略),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略),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略),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略):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元((略)
二、(略),我方将严格履行(略)。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略)(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开标唱标的 开标一览表 1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略)
邮政编码:
联系(略)
传 真:
日 期: (略)
二、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承诺书
(略):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项目(项目编号:)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略)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略)。
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略),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中标作无效处理。(失信供应商可不承诺本条)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略)。如经查实上述(略),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略):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略),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略)
日 期: (略)
四、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报价合计(元): (略) |
注:1.报价应是最(略), 投标总价 应与 投标函 中 投标总价 一致。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项价格(单位:元) |
1 | ||
2 | ||
3 | ||
p; | ||
总 价(元) |
注:1、(略) 分项报价明细表 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分项(略) 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 开标一览表 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包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略)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略)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略)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合同金额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是否通过验收 需提供合同(略)。
投标人名称:(略)
法定代表(略)(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略)
九、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略)。
3.供应(略),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 理 人 员 | ||||||||
技 术 人 员 | ||||||||
售后 服务 人员 | ||||||||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投标保证金银行凭据、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十二、小微企业服务(产品)价格(略)
项目编号:
投标服务(产品)名称 | 提供服务(产品)厂家名称 | 企业类型 (小型/微型) | 投标服务(产品)价格总额(元) | 规定扣除的价格(元) |
规定扣除的价格总额(元) | ||||
对小微企业服务(产品)进行价格扣除后参与评审的价格(即投标人投标总价-规定扣除的价格总额)(元) |
投标人名称(略):
备注:
1、进行价格扣除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规定扣除的价格=投标服务(产品)价格总额 招标文件(略)(产品)价格扣除比例。
3、此表只需列入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服务(产品)并按规定进行价格扣除,不符合的不需列入此表。
4、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5、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十三、中(略)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略)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略)
2.本公司参加单位(略)(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略),或者提供其它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略):
日期: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的,无论是否是其投标服务(产品)的生产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投标产品非本身生产的,且产品制造商属于中小企业的,还须提供产(略),否则不予认可。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略)(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略)(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近期缴纳税收和社保凭证(复印件),新成立的(略)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
8、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9、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部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略)
2、上述资格、资质性要求证明文件原件随身携带,供评审小组必要(略),评审查(略),概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略),不须提供税(略)。
4、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是三证合一,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绿化服务
(1)服务范围:
院内(含围墙灯和花盆及院内所有盆栽花木)所有花、草、树木日常养护管理。(草坪1100㎡及室外,盆花约100盆(略)
(2)服务要求:
花草树木修枝整形、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等;达到园林景观效果,乔木每半年修剪一次,灌木随时修剪,草坪每半月休整一次,施肥全年不低于二次,全年日常杀虫不低于二次,发生病虫害时随时杀虫,修整的垃圾、杂草、树枝及时清运走,不得倒入中心垃圾房,所有植物(含盆景)如在管理期内死亡,必须在一个月内无偿新植(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除外(略)
二)物业管理服务
(1)服务范围:
1、清洁卫生:办公区所有公共区域、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微生物和理化检测室、门诊检验室、痰检实验室、注射室、治疗室、预防接种候诊室、冷库及冷库办公室、所有应急库房、三楼物资库房、六楼阅览室、档案室及库房、会计办公室、前后院坝及门前三包范围、外窗、电梯间、二楼前后平台、六楼空坝、生活垃圾房、医疗垃圾房、环城东路老宿舍区院坝卫生(含花池除杂草落叶,清扫两栋宿舍楼楼梯间卫生)、新建综合楼1-3楼的所有公共区域及房间、各类标识标牌、消防栓、宣传栏、路灯、雨棚、玻璃幕墙等。
2、负责外来车辆放行收费及职工车辆安全守护工作。
3、工作服及医用床单等洗浆。
4、(略)。
5、医疗废物收集、转交。
6、实验室用品及医疗相关用品清洗及高压消毒。
7、(略) 除四害 ,每年四次。
8、中心日(略)。
9、负责中心高压蒸汽消毒灭菌。
10、院内禁烟、控烟、劝导的工作落实。
(2)服务要求:
1、清洁卫生:跟班保洁制(含节假日),做到顶棚(略),墙面瓷砖及地面无污物、污迹;办公楼所有外窗玻璃、办公室门及室内家具开关等设施每季度至少擦洗一次(每季度一次的(略)),做到六面净,无卫生死角,大小便池及地面无污物,无尿垢、污迹异味。
2、职工车辆守护:督促职工及外来车辆停放到车棚及停车区,严禁乱停乱放,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车棚内职工车辆确认丢失要照价赔偿。
3、工作服及医用床单等清洁,每周收集清洗两次,做到干净无污物污迹(特殊原因造成的除外),折叠整齐送还(略)。
4、(略):每天的垃圾都必须及时包装送到垃圾场,日产日清。
5、医疗废物:做到每天或隔天登记收集一次,按要求堆放在污物箱内,并与医疗废物收集车办好交接手续,定期(略)。
6、根据检验科和相关临床科室工作要求对医疗用品、实验用品进行清洗,按规定消毒,保证科室需要。消毒后送交相关科室,须送往医疗废物处的分类送医疗废物收集处。
7、中心内日常物品搬运、转运。
8、中心办公区区域内下水道、便池堵塞中标方负责疏通。
三)保安服务
(1)服务范围:
中标方保安人员在招标方工作地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向招标方提供每天24小时安全巡逻、年辆停放整齐有序管理、维护中心正常办公和就医秩序、报刊邮件分发、非上班时间负责通知值班医生处置犬伤事宜和临时代收费用、负责办公区域非上班时间水(略)
(2)服务要求:
1、中标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负责招标方责任区域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安保服务。
2、选派的保安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公民,中标方提供服务(略),所聘安保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不良记录和前科行为(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并持有保安证。
3、中标方负责对保安人员监督和管理,制定操作性强安全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岗位制度与职责,服务期间安保人员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及伤、残、病、死等一律由中标方负责,风险自担,招标方概不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4、安保人员上岗执勤时,中标方应为所聘员工配备警棍、狼牙棒等自身防护装备,必须(略)(保安制服)、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文(略)各项工作任务。
5、为保证安保(略),中标方对(略),并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缴纳保险等费用。
6、中标方所聘安保人员不能在招标方提供的值班室生火做饭,不能让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更不能从事违法犯纪活动。
7、熟悉掌握中(略),善于及时地发现治安情况与违法犯罪的可疑情况,及时上报招标方和中标方双方领导,必要时需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做好夜(略),排除安全隐患。
8、严格执(略),维护正常办公和医疗工作秩序;负责招标方责任区域安全和进出中心车辆有序停放,提醒就诊患者保管好钱物和手机等贵重物品,(略)小时对全中心各处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及时处理、汇报,做好巡查记录,严格履行安保人员交接记录制度,每月(略)招标方办公室后勤科存档。
9、中标方承担(略),全年(略),负责院内和整栋大楼安全巡视,负责监控设施观察并做好监控记录。
10、服务期间,重点防范实验室、危化品库房、药房、财务室、档(略)关水电、办公门等随手关闭;如遇火险、停电、水管网破裂漏水、盗险等安保人员在力所能及情况下处置外,必须及时向(略),派人处置。如招标方院内有施工项目,中标方应负责阻止施工车辆、原材料堆放不超越院坝花岗石地面和院内进出人群安全指挥,保持整洁的院容院貌。
11(略),中标方负责院内进出车辆的管理、停放规范。对不符合规定停放的进行劝阻,对劝阻无效乱停放的车辆有权强行将其拖放至规定地点:负责中心上下班出入车辆指挥、疏导,维护中心出入的正常秩序;负责职工车棚非上班时间车辆守护,负责与物业(略),锁好职工停车棚护栏,在非上班时间因看护不当造(略)
12、在中午、夜间值班时,如有犬伤病人就诊,中标方值班人员须负责通知招标方值班医生,并代收代管费用,于次日交予收费处。
13、中标方负责招标方书报收发,并负责送到各科室,重要信件送至本人手中。
14、中标方所聘员工必须具备高度责任心,绝不允许监守自盗行为发生;中标方代表定期向招标方管理部门交流安保管理意见,若保安员有违反招标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招标方及时通知并责成中标方处罚。
15、中标方在合同期间,采购人物资设备被盗或丢失由中标方负责照价赔偿。
16、中标方必须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负责招标方责任区域安保服务,绝不允许中标方上岗人员不足,一经招标方(略),招标方有权除只支付实际人数劳务费用外,并有权认定中标方未遵守合同约定扣实际安保服务费每月1000元直至中标方落实约定人员数到岗为止。
17、安保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决不允许安保人员脱岗断岗,发现一次招(略),以此(略)。
18、特殊及紧急情况下中标方接受(略)
四、人员配置
岗位 | 数量(人次) |
保安(男55周岁以下,持证上岗) | 3 |
管理人员、保洁及其他人员 | 10 |
合计 | 13 |
其他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配置其它人员。
注:中心设置保洁责任区,保洁工作实行(略),其保洁岗位配置员额较充裕,已涵盖(略),中标方可整合人力资源,灵活安排,以中标方提供的配置数量为准,但不少于采购人提出的基准配置标准,以满足采(略)。
五、商务条件
一)总体要求
1、(略),优质、安全、高效,保洁工作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24小时责任制。
2、具有医(略),有完善的物业支持和专业保洁服务经验;拥有较成套的先进保洁设备,有较系统的医疗机构保洁物流运作的措施和严格的操作规程。有科学(略)。安保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不良记录和前科行为(需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并持有保安证。
3、负责所有有关环境所需的清洁、洗涤药剂,地面和物体表面使用的消毒剂,地面养护药剂、垃圾袋、材料和保洁工具等耗材。
4、必须提供足够的作业机具,自行解决后勤管理服务时所需的日常工具和劳保用品及防护用品,并能根据中心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工作。
5、配置项(略),如保洁专用洗地机,洗地吸水机、抛光机、吸水洗尘机、垃圾车、高压水枪、榨水器等。
6、中标方提供电脑、考核设备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耗材;中标方自行负责桌椅等办公家私。
7、中标人提供的所有用品、工具、耗材、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应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9、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给所有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人生意外保险。
10、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承担相应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全部(略)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指令性临时加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调整薪资。
11、中标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员工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等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投标人全部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执行。
12、员工具有(略),物管公司要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教育员工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共财物。如工作不称职,执行力不强,中心有权要求更换。
13、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感染控制、消防知识培训及(略)
14、各岗(略),并由投标人负责其员工工作服的配备和洗涤。
15、员工需礼貌服务,耐心劝导,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保持良好的清洁状态。日常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遵守服务标准和要求。由科室对投标人员工的服务态度考核。
16、服务区域卫生实行24小时责任制,下班时间、节假日根据实际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值守。
17、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每天进行巡查,经常与科室沟通,及时解决科(略)。
18、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应接受采购人指导,接受采购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配合采购人(略)。采购人认为中标人的管理人员不称职时,有权提出更换人员。
19、严格按照标准化的操作程(略),以保证整个后勤系统安全、优质、高效、有序地运转。
20、服务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21、在合同期内,中标总价都不作调整。
22、服务职工满意度和办事诊疗人员满意度均应达到90%或以上。采购人有权对满意度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分值按比例支付服务金额。
23、采购(略),其他所有项目及费用由保洁公司承担。
24、院內运输及药品配送(若造成物质等损坏戓丢失,均由中标单位戓个人赔偿(略)
25、采购人不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的住宿,不允许在公共区域內煮饭。
26、保洁考核要求
序号 | 考核项目 | 说明 | 标准 |
1 | 满意度 | 对项目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调查 | 85% |
2 | 质量考评 | 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评 | 85% |
3 | 投诉回复率 | (1)接到电话投诉,当天给予回复处理 (2)接到书面投诉,三个工作日给予书面回复 | 100% |
4 | 岗前培训上岗率 | 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的比率 | 100% |
5 | 消毒及医疗废物 | (1)消毒规范及效果 (2)医疗废物管理 | 95% |
二)工作质量要求
1、内环境:所有房间、楼梯、过道、各种标示标牌、家具、设备及设施等。
(1)做到窗(墙、门)明地净、无蛛网、无积尘、无纸屑、无烟蒂;各种家具、电器、设备、设施干净整洁;卫生洁具、灯具、开关、插座等干净明亮、无尘、无污渍、无污垢;(略)
(2)各种抹布、(略),整齐有序。
(3)办公楼:(略)
2、外环境:包括从大门进入院内的道路、停车场、坝子、宣传橱窗、雨蓬等。
3、对专项保洁服务设施(PVC、风口、玻璃、不锈钢、墙面、灯具等)进行数据统(略),并指定保洁员工专职负责执行这些计划。
(1)灯具、风口、天花板的清洁:每年5月至10月每月一次风口保洁,其它月份每季度一次对灯具、风口、天花进行彻底的清洁。
(2)玻璃清洁:使用专业玻璃清洁工具、药剂、对门厅玻璃每天一次,病房及其他区域每月一次的频率进行玻璃清洁,以保证玻璃(略)。
(3)电梯门及轿厢每天一次除尘和重点清洁,每周一次抛光除渍。每半月一次上不锈钢油保养,以防止不锈钢氧化、生锈、保证不锈钢的清洁度和光亮度。及时清洁金属门和金属护板,定期(略)。
4、水磨石、花岗石地板维护保养。
5、重点科室按照要求进行保洁(包括大清洁、重点保洁等),医疗设备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保洁。
6、公共卫生间保洁等。公共环境的喷洒消毒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治(除 四害 )工作。
7、(略):执行(略)理规定》。医疗废物不得出售或私自处理。
(1)安排专人要定时收取、收集。按时用专用工具、专用塑料规范密封收集、运输至指定地点、过秤、数量记录、移交医疗废物处理公司并记录签字。容器密闭(略)。
(2)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分类清运,不得混装清运。生活垃圾篓和垃圾袋均由投标人统一配备(色调、样式需经采购人同意(略)
(3)室内垃圾存放于指定位置,每天及时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桶)每天清洗,做到箱(桶)体清洁无污迹,无损坏。院区内垃圾每日清运至垃圾库、协助上车,清洗垃圾库。
8、消毒质量
消毒杀毒原则上每周一次,特殊科室、特殊情况可根据情况增加消毒消杀次数,要求记录要完整、规范、准确。
(1)符合(略),避免交叉感染。
(2)正确分区域使用地拖,保持卫生区域干净、无污迹,防止交叉感染。
9、完成各种迎检、执法检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卫生保洁任务。
六、投标费用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二年,服务地点为(略)。合同履约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在合同期内,不因政府政策变化(如税收、最低工资、社保调整等)调整。
2、本项目为包工包料服务。凡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均应纳入物管费用范畴,否则,以后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其中包括员工的工资、保险、管理费用、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3、材料费用:包括保洁工具、设备、清洁耗材、消毒用品(按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所规定的标准和药品)、高效低泡专用洗衣粉(消洗中心用)、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的垃圾桶(蒌)的塑料袋、服装、相关标识标牌等一切费用。
4、除上述费用外,投标人还(略)。凡因投标人未报的,在以后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即漏报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先(略),以充分了解项目实施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略)。
七、(略)(总分100分)
考核总分实行100分制,包括服务水平,保洁质量、操作规程、内部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考评细则
卫生保洁 | ||||
保洁工作主要检查考核服务(略)制(100分) |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一)服务水平(10分) | ||||
1、保洁人员足额,执行保洁时间到位 | 5 | 不足额一人扣1分,在规定时间内无人保洁,一次扣1分 | ||
2、在规定服务(略),佩戴胸卡,按切实可行(略)。 | 3 | 未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一次扣0.5分 | ||
3、保洁工作有计划流程,保洁设备、工具、用品、药剂齐全。公司根据中标人工作性质制定工作流程 | 2 | 检查发现或保洁员反映设备不足一次扣0.5分,未制定工作流程扣1分,未按流程工作一次扣0.5分 | ||
(二)保洁质量(70分) | ||||
1、地面、走廊、过道、楼梯、阳台整洁、无脏杂物、无污迹;楼内大厅整洁、光亮、无浮尘、无水迹、无污迹。每年(略)。 | 6 | 该区域有烟蒂、纸屑、有呕吐物等赃物,20分钟内无人打扫,一次扣0.5分 | ||
2、门窗、窗台干净、整洁、无灰尘、无(略)玻璃窗、镜面等明净、光亮、无积尘、无污迹、无斑点、金属、不锈钢按规定时间上保护剂 | 5 | 有明显灰尘、污物、赃物,一次扣0.5分 | ||
3、各种室内装饰物、墙上装饰物和各类设施表面((略)防栓箱、各种告示牌、指示牌等)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 4 | 有明显灰尘、污物、蜘蛛等赃物,一次扣0.5分 | ||
4、地面、柜、电视等(略)清倒及时,外表干净、无积(略) | 7 | 生活用品有灰尘、地面积水20分钟内无人打扫,垃圾桶配置不足,垃圾桶未按规定时间清洁并积垢,一次扣0.5分 | ||
5、诊室、检查室(略)篓清倒、抹净及时,办公、会议用具、用品和各种设施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 6 | 办公家具等有灰尘、纸篓未及时清倒一次扣0.5分 | ||
6、卫生间大小便池、坐便器、拖把池等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尘、无臭味;洗手盆、镜台、镜面内外光洁,无污迹、无脏杂物、无积水、无积尘、无蜘蛛网;门窗、窗台、内玻璃、天花板、隔板、照明灯具、开关盒、开水器、卷纸盒等干净(略) | 8 | 卫生间未及时冲洗、有异味、有污垢、大小便池不光洁、洗手盆等有灰尘、洗漱间地面(略) | ||
7、电梯墙面、地面、门框、电梯指标牌表面干净,无油迹、无灰尘、无杂物;电梯内墙、地面、门、天花板、通风口、监视器、照明灯具、指示板等表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无脏杂物;电梯厢壁、电梯门、框按规定时间上保护剂;地毯按规定更换;电梯按钮每日进行消毒。 | 5 | 电梯面积有烟蒂、纸屑、有脚印、灰尘,电梯轿厢有灰尘、污迹,未按规定时间上保护剂、地毯每天未更换,一样一次扣0.2分 | ||
8、室外场地、道路干净、无赃物、无垃圾、无沙土;绿化带无烟蒂、纸屑等;各类设施、各种宣传栏(牌)、告示牌、指示牌表面无积尘、无污迹、无蜘蛛网。 | 5 | 室外道路有纸屑、烟蒂、呕吐等赃物,并且0分钟内未清扫,设施(略)(牌)告示牌、指(略),一样一次扣0.2分 | ||
9、库房整洁。无脏杂物、无积尘、无蜘蛛网;各类设施、各种标志牌表面无积尘、无污迹;排水沟畅通。天台无杂物、无垃圾、地漏畅通。4 | 4 | 不整洁、有赃物(略),标牌有积尘、污迹;排水沟堵塞,雨棚有杂物、垃圾,一样(略).2分 | ||
10、吊顶、天窗、外墙、外玻璃按计划清洗并达到要求;镜面砖按规定时间处理保养,达到整洁光亮;地板按规定时间打蜡保养,达到整洁光亮并起到保护作用。 | 5 | 地面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打蜡一次扣0.5分 | ||
11、医疗废物、(略),要求,记录完善、规范。 | 7 | 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未分类收集(略)一次扣0.5分。 | ||
12、定期进行消毒、消杀、药剂符合相关标准,记录完善、规范。 | 4 | 未定期进行(略),记录不完善、不规范,一次扣0.5分 | ||
13、及时关闭电器、用电设备、自来水、热水阀门。 | 4 | 未及时关灯、自来水、热水阀门一次扣0.2分 | ||
(三)操作规程(10分) | ||||
1、保洁(略),药剂使用正确、到位,未造成客户损失。 | 5 | 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客户损失,一次扣0.2分 | ||
2、保洁作业安全措施到位,未发(略)。 | 5 | 保洁作业发生事故,一次扣1分 | ||
(四)内部管理(10分) | ||||
1、保洁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到位、未损害客户利益,未造(略)。 | 5 | 保洁人员未经培训、作业中发生差错,损害客户利益,未造成不良影响,一样一次扣0.2分 | ||
2、保洁人员遵章守纪无盗窃等行为。 | 5 | 保洁(略),有盗窃等行为,一次扣1分。 |
1、考核等级设定及拨款办法
采购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中标人物管费的依据。采购人将在通报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略)
(1)考核分数90分(含90分)及以上则全额拨付当月物管费,考核结果为优:
(2)考核分数为80分-89分,扣减1%当月物管费,考核结果为良;
(3)考核分数为(略),扣减2%当月物管费,考核结果为合格;
(4)考核分数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责令(略),直至整改合格,并扣减8%当月物管费。
(5)凡中标单位连续两次考核70分以下的,中心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取消其物业服务资格,并全额扣其所有履约保证金。
(6)以上所有扣减费用均不再返还。
2、考核形式
(1)中标单位每月自查,并在每月5日前由科室负责人将上月考核情况交招标人管理部门。由招标人管理部门对科室负责人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出当月平均得分,根据得分拨付当月保洁费用。
(2)投诉考核:采购人管理部门收到对保洁质量和服务态度的投诉,经双方现场核查,投诉属实且情节严重者,一次扣一分,双方签字确认,在考核分中扣减。
(3)中心将于下月初(略)。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略)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略)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略)
1.6评标委员(略),对于(略),除评标委(略),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符(略),质量和服务相(略),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3、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略),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略)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略)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略),但实际上(略)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略),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略)。投标文(略),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略),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略)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略));
(五)其他不影响(略)。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略)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略),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略)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略)。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略)。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略),评标结果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投标(略),由评标委员会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优先排列。采用(略),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较低的供应商优先排列;得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投标报价较低的供应商优先排列;得分且评标价及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优先排列。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略)。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略)。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略)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略)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略),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略),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略):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略),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略)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略),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略),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废 标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略),并公(略)。投标人(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4.2对于评标过(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定标
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2. 定标程序
5.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略)。
5.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5.2.3 采购人在收到评(略),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5.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5.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略)
(二)按照客观、公(略),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略)供虚假材料(略)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略)法进行时,停止评审(略)
(六)配合答复(略)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略)。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略)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略),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略),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略),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略)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时间:(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略)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略)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略)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略),视为(略)。乙方应(略)。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略)。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略)。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略),包括但不限于(略),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略),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略),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略),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略),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略),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略)。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略) 乙方:(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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