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分局一级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 (加强型)(略)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计划执行确认书夏财采计【2017】00002号要求,(略)受(略)的委托,对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分局一级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加强型)(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夏区公安分局一级示范刑事科学技术室(加强型)(略)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略) (3)类别:(略) (4)用途:(略) (5)简要技术要求:(略) (6)采购预算:999.989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 (7)交货期:(略) (8)数量:(略) (9)质保期:(略) 二、(略)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遗传分析仪”、“核酸纯化仪”、“CCD物证检查系统”和“激光现场生物发现仪”的(略) 3、投标人必须提供“现场超宽光谱搜索取证系统”、“CCD物证检查系统”和“激光现场生物发现仪”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略),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 6、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内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7、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保密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如国家法(略)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 时~ 12:00时、下午13:30 时 ~16: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略)(汉阳区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3楼招标代理部)。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略)。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略)。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上资格条件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略)3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略)3楼会议室 (二)时间:(略)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略)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雷声、叶叶虹 联系电话:(略) 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略)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略)cn)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略)(采购人)和(略)(代理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略) 2017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