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人现将“**轨道交通环线二期自动扶梯及垂直电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质疑回复如下:
问题1: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要求:
(6)****年以来,投标人至(略)(港、澳、台除外)城市地铁或轻轨电梯系统的工程项目;其中至少有两条类似项目已开通运营;每个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8)****-****年期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能同时完全满足以上两条资格条件的电梯制造企业只有**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奥(略)(中国)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蒂(略)司共7家单位,名义上是公开招标,实际上是定向邀请招标。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截止****年底我国电梯制造企业有近700家,招标人及业主通过设定不合理且极度苛刻的资格条件而非技术条件限制、排斥他人,把全中国99%的电梯制造企业拒之门外,这本身就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违背了国家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的相关规定要求。
招标人及业主单位美其名是为了选择一个安全、可靠、高品质的电梯产品,试问有资格进入本次招标的电梯制造企业中,有几家没有在轨道交通项目中出现过安全事故,通过设定“****年以来;中标5个国内城市地铁或轻轨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电扶梯年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这4个前提条件,其目的是为了排斥对手,与能否有技术能力及制造资质许可要求实施该项目没有因果关系。
对于这种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请业主“**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略)”及招标代理机构“(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取消上述排他性、倾向性的资格要求,还我们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保留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投诉、反映的权利。
答:1、“****-****年期间,每年电扶梯(略)。”修改为“****-****年期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2、轨道交通项目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特点。电扶梯作为特种设备,其技术性能直接关系乘客乘车安全,据运营统计,轨道交通70%以上客伤事故均与电扶梯有关。同时,由于**的山地地(略)对电扶梯(略)。因此,招标对电扶梯供应商或代理商要求较高,以确保运营安全。这也是国内同行业的普遍做法,不存在刻意排斥某些单位的情况。
问题2: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要求:
(6)****年以来,投标人至少中标5个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地铁或轻轨电梯系统的工程项目;其中至少有两条类似项目已开通运营;每个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8)****(略),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能同时完全满足以上两条资格条件的电梯制造企业只有(略)中国)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共7家单位,名义上是公开招标,实际上是(略)。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截止****年底我国电梯制造企业有近700家,招标人及业主通过设定不合理且极度苛刻的资格条件而非技术条件限制、排斥他人,把全中国99%的电梯制造企业拒之门外,这本身就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违背了国家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的相关规定要求。
(略)品质的电梯产品,试问有资格进入本次招标的电梯制造企业中,有几家没有在轨道交通项目中出现过安全事故,通过设定“****年以来;中标5个国内城市地铁或轻轨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电扶梯年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这4个前提条件,其目的是为了排斥对手,与能否有技术能力及制造资质许可要求实施该项目没有因果关系。
对于这种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请业主“**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略)”及招标代理机构“(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取消上述排他性、倾向性的资格要求,还我们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保留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投诉、反映的权利。
答:1、“(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2、轨道交通项目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特点。电扶(略),其技术性能(略),据运营统计,轨道交通70%以上客伤事故均与电扶梯有关。同时,由于**的山地地形、大多数车(略)梯的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因此,招标对电扶梯供应商或代理商要求较高,以确保运营安全。这也是国内同行(略),不存在刻意排斥某些单位的情况。
问题3: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要求:
(6)20(略),投标人至少中标5个国内(港、澳、台除外)城市地铁或轻轨电梯系统的工程(略)
(8)****(略),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能同时完全满足以上两条资格条件的电梯制造企业只有**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略)(中国)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共7家单位,名义上是公开招标,实际上是定向邀请招标。据中(略),截止****年底我国电梯制造企业有近700家,(略)术条件限制、排斥他人,把全中国99%(略),这本身就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违背了国家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的相关规定要求。
招标人及业主单位美其名是为了选择一个安全、可靠、高品质的电梯产品,试问有资格进入本次招标的电梯制造企业中,有几家没有在轨道交通项目中出现过安全事故,通过设定“****年以来;中标5个国内城市地铁或轻轨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电扶梯年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这4个前提条件,其目的是为了排斥对手,与能否有技术能力及制造资质许可要求实施该项目没有因果关系。
对于这种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请业主“**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略)”及招标代理机构“(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取消上述排他性、倾向性的资格要求,还我们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保留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投诉、反映的权利。
答:1、“(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2、轨道交通项目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特点。电扶梯作为特种设备,其技术性能直接关系乘客乘车安全,据运营统计,轨道交通70%以上客伤事故均与电扶梯有关。同时,由于**的山地地形、大多数车站埋深较深、(略)有特殊要求。因此,招标对电扶梯供应商或代理商要求较高,以确保运营安全。这也是国内同行业的普遍做法,不存在刻意排斥(略)。
问题4:1、投标总报价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略).5分,每减(略).25分, 扣完为止。
2、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略)(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P1。P1下浮5%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问:上述评分标准基本等于低价中标,对于关乎民生、公众安全出行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议综合评定中标单位。
建议将评分标准改为:1、投标总报价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略).5分,每减少1%扣0.25分, 扣完为止。2、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略),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略)(不能整除的按小(略),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P1。P1作为投标(略)。
答:不接受建议,按招标文件执行。近期招标(略)。其中轨道交通五号线有8家单位参与投标,十号线有8家单位参与投标,四号线有6家单位参与投标,沙坪坝铁路综合枢纽项目有6家单位参与投标,中标单位中标价均为中间偏低价。
问题5:1、资格审查中近三年描述:(5)****年-****年财务状况三年连续盈利。(8)****-****年期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根据国家法令,****年财务报表已出,现在是否(略)
2、第一次投标(略),为了避免公司资金积压,本次投标是否可以沿用?
答:1.“(略)务状况三年连续盈利。(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略)务状况五年连续盈利。(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应地方请自行调整。
2.第一次投标保证金已向**市公共**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提交保证金退款申请,由**市公共**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负责退还。第二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须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问题6:1、投标总报价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2.5分,每减少1%扣1.25分, 扣完为止。
2、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P1。P1下浮5%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问:上述打分标准明显偏向低价中标。低价中标极易引发偷工减料,甚至(略)。轨道属基建工程,与大(略),工程质量及安全尤为重要。我司建议修改评分标准,避免通过低价以(略)。
建议将评分标准改为:1、投标总报价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 扣完为止。2、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总(略)(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略)。P1作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答:不接受建议,按招标文件执行。近期招标项目绝大部分单位参与了投标。其中轨道交通五号线有8家单位参与投标,十号线有8家单位参与投标,四号线有(略),沙坪坝铁路综合枢纽项目有6家单位参与投标,中标单位中(略)。
问题7:招标文件中资质条件、能力,第(5)项描述,即“(略)务状况三年连续盈利。(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人民币。”现在已经****年,所有厂家已经都能提供****年的财务报表了,为什么本次招标文件却要求提供(略)财务报表呢?完全不符合逻辑。在商务评分标准中要求地市级银行信誉AAA级,AAA级证明银行是每年出具,是存在有效期的,那请问AAA级证明是提供(略)****年过期的证明还是提供最新****年证明呢?请予以澄清。
答:“(略)务状况三年连续盈利。(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略)务状况五年连续盈利。(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应地方请自行调整。商务部分评分表中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略)****年”修改为“(略)、(略)。
问题8:1、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P79中已列明自动扶梯设备增减价格,招标文件描述如下:
(2)自动扶梯
①扶梯单台提升高度增减100mm以内(含100mm)(含安装费)的合同价格不做调整;
②在下述提升高度范围内的扶梯对单台每增减100mm以上的设备增减价格(含安装费),竣工时按以下的约定调整:
1)提升(略).5m-5.0m(含),室内扶梯 **** 元,室外扶梯 **** 元;
2)提升高度为5.0m-8.0m(含),室内扶梯 **** 元,室外扶梯 **** 元;
3)提升高度为8.0m-10.0m(含)室内扶梯 **** 元,室外扶梯 **** 元;
4)提升高度为10.0m-12.0m(含)室内扶梯 **** 元,室外扶梯 **** 元;
5)提升高度为12.0m-15.0m(含)室内扶梯 **** 元,室外扶梯 **** 元;
6)提升高度15.0m以上,室内扶梯 **** 元,室外扶梯 **** 元。
在投标函部分P117、商务部分P127中要求填报“自动电扶梯提升高度价格表”,请问这两张表格价格关于自动扶梯是否必须按招标文件P79页所列要求填写?表格标题是“自动电扶梯提升高度价格表”,招标文件P118、P128中要求了“电梯楼层变化价格表”,请问在P117、P127“自动电扶梯提升高度价格表”中是否还需填(略)
答:自动扶梯按在投标函部分P117、商务部分P127中要求填报“自动电扶梯提升高度价格表”,关于自动扶梯必须按招标文件P79页所列要求填写。电梯不需要填写。
问题9: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条要求:
(6)****年以来,投标人至少中标5个国内(港、(略))城市地铁或轻轨电梯系统的工程项目;其中至少有两条类似项目已开通运营;每个项目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
(8)****-2(略),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能同时完全满足以上两条资格条件的电梯制造企业只有**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奥的(略),实际上是定向邀请招标。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截止****年底我国电梯制造企业有近700家,招标人及业主通过设定不合理且极度苛刻的资格条件而非技术条件限制、排斥他人,把全中国99%的电梯制造企业拒之门外,这本身就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违背了国家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招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的相关规定要求。
招标人及业主单位美其名是为了选择一个安全、可靠、高品质的电梯产品,试问有资格进入本次招标的电梯制造企业中,有几家没有在轨道交通项目中出现过安全事故,通过设定“****年以来;中标5个国内城市地铁或轻轨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没有因果关系。
对于这种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严重违反招投标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请业主“**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略)”及招标代理机构“(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取消上述排他性、倾向性的资格要求,还我们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保留向上一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投诉、反映的权利。
答:1、“(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略)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
2、轨道交通项目有人流量大,人员(略)。电扶(略),其技术性能直接关系乘客乘车安全,据运营统计,轨道交通70%以上客伤事故均与电扶梯有关。同时,由于**的山地地形、大多数车站埋深较深、电扶梯提升高度较高以及车站应急疏散等原因,对电扶梯的技术参数有特殊要求。因此,招标对电(略),以确保运营安全。这也是国内同行(略),不存在刻意排斥某些单位的情况。
问题10:(略)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2项及以上在投标(略)
[提供职称证(略)件(如不能反映个人(略),则提供由合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2)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年龄在55周岁以下,(略)任技术负责人的工作业绩。
[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略)作业绩,则提供由合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两项对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协议书如不能反映个人工作业绩,则提供由合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因所有原件可能只有一份或者二份,而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份数为一正六副,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可以只提供由合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原件备查?
2、招标文件第165页,(三)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表,表格中要求填写****-****年财务状况,截止目前,所有公司****年的财务报表都已出具。请问关于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是否能够修改为(略)
3、招标文件第46页、85页及技术部分第13页质保期服务,描述“设备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运营签字接管使用,且试(略),即进入质保期,时间为24个月。”而在招标文件第55页对于质量保证期的描述为“**轨道交通环线二期自动扶梯及垂直电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验收合格,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签发的竣工合格验收报告日起24个月。”请问,关于质量保证期的描述以哪种说法为准?
答:(略)
2、“****-****年财务状况三年连续盈利。****-****年期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修改为“****-****年财务状况五年连续盈利。****-****年期间,每年电扶梯营业额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应地方请自行调整。
3、按招标文件第46页、85页及技术部分第13页质保期服务,描述“设备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运营签字接管使用,且试运行3个月后,即进入质保期,时间为24个月。”执行。
二、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 **** 年 8 月 3 日 10 时 00 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延期至 **** 年 8 月 3 日 9 时 00 分至 **** 年 8月 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作相应顺延。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信息:
(7.18答疑定稿)**轨道交通环线二期自动扶梯及垂直电梯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二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