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略)已由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玉发改许可 [2017]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略):
20万m3/d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采购包括(略),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仟叁佰壹拾万元整(¥(略).0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供应商;
2.投标人必(略)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须取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略)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 ,下午15:00时至18:00时;
2.发售地点: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3.售价:(略)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略).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4500 1660 4550 5050 8094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略) 8月8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略) 8月8日10时00分,在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om.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略)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略)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略)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gov.cn)。
十一、交易服务单位
十二、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略)
十三、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 (略)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杨家秋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2017年7(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