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略)立面(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实施单位为**县城管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略)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围墙改建文化墙、立面刷新、店招标牌拆除及安装、***拆除及安装、空调外机(略) (3)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略)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略) 一标段(围墙(略)):改造路段明珠路-幸福路,改造内容围墙改建文化墙; 二标段(立面刷新):改造路段(略)(海陵路北侧及中华品苑),改造内容一楼刷真石漆,二楼刷乳胶漆; 三标段(立面刷新):改造路段明珠路-果园路(海陵路南侧),改造内容一楼刷真石漆,二楼刷乳胶漆; 四标段(立面刷新):改造路段果园路-幸福路(海陵路北侧),改造内容一楼刷真石漆,二楼刷乳胶漆; 五标段(立面刷新):改造路段果园路-幸福路(海陵路南侧),改造内容一楼刷真石漆,二楼刷乳胶漆; 六标段(店招标牌拆除及安装):改造路段明珠路-果园路,改造内容拆除店招、户外广告和安装店招; 七标段(店招标牌拆除及安装):改造路段果园路-幸福路,改造内容拆除店招、户外广告和安装店招; 八标段(***拆除、安装及卷帘门刷新、更换):改造路段明珠路(略),***拆除、安装,卷帘门刷新、更换; 九标段(空调外机移机及安装):改造路段明珠路-果园路,改***; 十标段(空调外机移机及安装):改造路段果园路-幸福路,改***; 十一标段(楼顶格栅拆除及安装):改造路段明珠路-幸福路,改造内容拆除和安装; 上述十一个标段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报名,但只能中一个,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依次进行。 (5)工程建设地点为:(略) (6)工期要求:工期 40 日历天。(以业主实际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略)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略)的不能参与评标。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略)立面(略)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一标段(违章建筑拆除)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略)。 二标段至五标段(立面刷新)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略) 六标段至七标段(店招标牌拆除及安装)资质要求: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广告设计制作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八标段(***拆除、安装及卷帘门刷新、更换)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九标段至十标段(空调外机移机及安装)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 十一标段(楼顶格栅拆除及安装)资质要求: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略)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2)本工程不接(略)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按苏建招〔2015〕29号文规定解除锁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②、本工程(略)(2006)636文:投标人不(略)(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③、依据苏建建管〔(略)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详见附件。 8、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4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 时 30 分。前往**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地址: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法定节假日请前往(略)报名,地址:**省**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66号浅水湾别墅小区6-7-2)。 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略)(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略)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8日9时30分,提交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逾期送达(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办 公 地 址: (略) 联系人: 孔亮 (略)0518-87251856/13775444944 日 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