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县**部分区域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预算:1351万元;第一包最高限价:674万元/年;第二包最高限价:677万元/年
4.项目论证代理机构:****
5.采购人及联系方式:****管理局(周先生 159****9921) **县东干道252号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垃圾清扫服务、城市垃圾清运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公司****公司****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因免税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格式十一);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三章格式二);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格式二);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格式二);
(8)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三章格式二);
(9)投****人民检察院、****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投标截****机关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说明:①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②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③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信用查询不符合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说明: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②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③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项目概述项目包括**县****中路、资州大道、抚琴路、春岚北路、和鸣大道、40米大道等主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机械洗扫、城市家具清洁服务。具体包括:1.****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公园、节点、绿化带、花台、树池、沟渠、景观水池的清扫保洁;2.市场化范围内桥面栏杆、车行道隔离栏、人行道隔离护栏、景观台面、路沿石、公交站牌、地名牌、街面的电力设备箱、通讯箱、杆、果皮箱、垃圾桶等城市家具和市政环卫设施的清洗保洁;3.****车行道、人行道、广场、节点、公园、绿化带的机械洗扫降尘作业;4.市场化地域范围内所有垃圾收集清运。总面积 78.11万平方米。
第一包:评审金额674万元,面积38.90万㎡。包括**中路、红绿灯坝子、学府北路、学府**段、资州大道(1段)、抚琴路、**路、丹珠街、长河路、KA支路、KB支路、新南**延线、新南路、高速路转盘、苌弘路、人和巷、福吉巷、商贸街、花圃街、学府雅苑旁道路、李五街、成渝**、一丝厂巷道、汽车站背后巷道、种子公司坡道、西旺街、四通社区巷子、寿音街、608市场背后巷子、土地庙街、**巷、**巷、祥龙街、永盛街、**街、东大道一段、国税巷、砚台巷、胜利巷、劳动巷。
第二包:评审金额677万元,面积39.21万㎡。包括资州大道(2段)、资州大道F路、资州大道(3段)、**路、东大道三段、砚台社区支巷、春岚北路、和鸣大道、东大道一段、桂花路、政府广场、东大道南三巷、气象局巷子、锦绣家园支路、桂花南街、楼盘商业街(城南1号、中铁、金色夏威夷、中华园、**城)。
2. 项目清单详见附表第一二包工程量清单。
3. 项目要求3.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标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和义务。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质量标准》完成环卫作业服务,并接受采购人按照《**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及《**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进行的考核验收。
3.2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满足采购人的突击性工作及迎检活动的需要,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优质完成服务工作。
3.3采购人发现中标人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格、清扫保洁服务方案中所列人员、设备机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清扫保洁的服务达不到规定标准时,向中标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后,中标人必须在3日内整改。
3.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环卫质量变差状况,中标人应在事发12小时内或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清理工作、恢复正常管理状况。
3.5中标人除完成“服务要求”的内容外,还需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工具及物资,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安排调动作业。
3.6中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办公室内必须要有人员架构明细表;必须落实安全作业规范、制**全防范措施,按照采购人要求,为上岗工人配发统一的工作服和工作牌。
3.7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第九章《**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质量标准》、第十章《**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第十一章《**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及考核。
商务要求
3.8支付条件与方式:
1.按照《**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根据中标人的作业服务质量,当月考核结算、次月付款服务费用。
2.人头经费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年末按政策办理结算。
3.本****政府拨款,如因政策影响未能及时拨付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否则将视同违约。(投标人需对本条承诺)
4.具体支付办法以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为准。
3.9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详见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3.10履约能力
完成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36个月),合同每年一签。
完成地点:
3.12 ★其他商务要求:
★中标人必须承诺:
(1)中标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在**县工商部门****公司(开标以前****公司的无需提供承诺,****公司营业执照);配置固定人员,涉及本项目税金在**县缴纳。
(2)中标后无条件接收采购人现有212名环卫作业人员(清扫保洁临聘人员197人和城市家具清洗清洁临聘人员15人,共计212人),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国劳动法》、《****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
(3)中标后叁个月内不得解聘环卫作业移交人员,其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年**市最低工资标准。三个月以后,中标公司也不得集中成批的辞退环卫工人。确需辞退的,****城管局同意。移交后,作业人员的薪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劳动工具、服装及安全、社会保障、责任事故等均由中标方承担。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以下要求提供环卫作业车辆(投标人提供能清晰辨别车辆类型的实物图片)。
第1包:
1.清洗车(清洗洒水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5.2吨;
2.洒水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4吨;
3.洗扫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6吨;
4.路面养护车(小型清洗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81吨;
5.自卸式垃圾车:数量2辆,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81吨;
6.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钩臂式垃圾车):数量1辆,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99吨。
第2包:
1.清洗车(清洗洒水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5.2吨;
2.洒水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4吨;
3.洗扫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6吨;
4.路面养护车(小型清洗车):数量1辆,总质量不低于1.81吨;
5.自卸式垃圾车:数量2辆,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81吨;
6.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钩臂式垃圾车):数量1辆,每台总质量不低于1.99吨。
用于环卫作业的车辆及其他环卫设施设备均需保持完整整洁干净,并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喷涂标识;****服务区域调配作业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
4.★中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严格按《**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质量标准》、《**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检查评分标准》、《**县**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作业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及考核。(详见附页)
★号内容为实质性内容,不允许有负偏离,不能承诺即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作废标处理。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五、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报价评审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计算过程与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 |
10% | |||||
2 | 服务部分 | 项目概况分析 | 16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当前情况重点、难点分析的准确性、详细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定: | 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 |
机构设置 | 12 | 1.针对本项目设定的组织架构是否严密合理,配备参与项目人员岗位分工及数量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比较评定:第一名得8分;第二名得6分;第三名得4分;第四名得2分;第五名及以后名次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前3名不并列)。需明确的内容包括:(1)组织构架;(2)职责分工;(3)管理制度;(4)人员配置。 | 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管理制度、人员配置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 | ||
74% | 环卫作业实施方案 | 14 | 根据投标人对作业管理、作业安排、作业流程、作业时间、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环境卫生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措施等所有涉及项目作业内容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等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第一名得14分;第二名10分;第三名得6分;第四名得2分;第五名及以后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 | |
应急措施 | 10 | 根据对投标人应急预案(包括防汛抢险、接待迎检、配合维稳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周密性,重要环节控制措施、以及应急响应时间的快速、有效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6分;第四名得2分,第五名及以后名次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依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 | ||
服务承诺 | 6 | 完全满足招标服务要求,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得1分。服务措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3分。 |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书”及《项目实施计划及管理方案》中的对服务承诺的保障措施。 | ||
安全及文明 | 6 | 投标人提供安全及文明作业管理方案及承诺: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安全保障设施齐备,设备满足作业需要,对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做善后处理方案严谨;优:方案严密,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合理,得6分;良:方案较为严密,内容基本齐全、较为合理可行,得4分;差:方案一般,内容基本齐全、基本可行,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安全及文明作业管理方案及承诺进行审查。 | ||
移交过渡方案 | 10 | 对项目交接过渡期内的方案进行评价,保证平稳、稳定,方案完整具有延续性,不响环卫作业顺利开展的得10分,平稳、延续性良好的得8分;平稳、延续性一般的得6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移交过渡方案进行审查 | ||
3 | 财务状况 | 3 | 对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料进行综合比较、评审) | ****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 |
3% | |||||
4 | 业绩 | 4 | 投标人提供2014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每达500万得2分,最多得4分。 | 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银行票据复印件(如合同资金为分期付款的,至少应提供一****银行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
4% | |||||
5 | 企业荣誉 | 5 | 1.近5年,投标人获****政府或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每个记1分,最多得3分。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员工荣誉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无提供证明文件和原件核对不得分;截标时提交原件备查,否则信誉分不予认可。 | |
5% | |||||
6 | 节能环保 | 2 | 认定为节能产品的得1分;认定为环保产品的得1分;非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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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7 | 文件规范性 | 2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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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本项目需求论证公示期间,所有针对本项目需求论证提出的书面意见,采购人和招标人会根据其合理性决定是否采纳,凡被采纳的意见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出前完成修改调整,不再做项目需求论证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