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工程招标代理、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识认证服务更正/变更公告
**** 于2017年07月17日 ****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服务中心工程招标代理、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识认证服务(441322-201707-BLJG25-0017)(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有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更改前评分标准:
包一:
综合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20分 | 价格 | 20 |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 |
商 务 31分 | 响应 程度 | 3 | 主要考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分,部分满足条件得1分。 | |
盈利 情况 | 3 | ****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至今的会计审计报告,对所有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及以上盈利得3分,连续二年盈利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投标人无提供会计审计报告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房建、市政类业绩 | 16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4年至今完成的房建、市政类业绩进行评价,每个项目得1分,满分16分。(提供该招标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日期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为准,投标人未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
质量管理机制 | 2 | 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无提供相关证书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诚信体系 | 7 | 根据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2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获得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A级得5分、B级得3分、C级的得1分、D级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技 术 20分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10 | 评审小组对比所有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思路、工作技术框架、合理化建议等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 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得7分,一般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无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 10 | 投标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科学、健全、规范、完善,对比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得7分,一般最高得3分。 | ||
服 务29分 |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1、注册造价师得4分; 2、高级工程师得2分; (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拟派人员的证书上未能体现投标企业名称的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拟派驻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 | 17 |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的一个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一个得2分,具有工程师证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17分。(一人多证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拟派人员的证书上未能体现投标企业名称的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服务 便利性 | 6 | 根据投标人能否方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进行比较,优最高得6分,良最高得3分,一般最高得1分。以营业执照为准 |
(包二)预算咨询服务综合评分标准(100分)
综合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20分 | 价格 | 20 |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 |
商 务 26分 | 响应 程度 | 3 | 主要考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分,部分满足条件得1分。 | |
盈利 情况 | 3 | ****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至今的会计审计报告,对所有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及以上盈利得3分,连续二年盈利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投标人无提供会计审计报告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同类 业绩 | 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4年至今完成的同类业绩进行评价,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12分。(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中签通知书或财政审核定案书,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是指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政府部门或社会代理组织进行招投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质量管理机制 | 2 | 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无提供相关证书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诚信体系 | 6 | 根据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获得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A级得5分、B级得3分、C级的得1分、D级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技 术 22分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10 | 评审小组对比所有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思路、工作技术框架、合理化建议等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 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得7分,一般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无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 10 | 投标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科学、健全、规范、完善,对比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得7分,一般最高得3分。 | ||
企业荣誉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2014、2015、2016****协会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无提供相关证书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服 务32分 |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 | 8 |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拟派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拟派驻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 | 18 |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一个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一个得2分,具有工程师证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18分。(一人多证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拟派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服务 便利性 | 6 | 根据投标人能否方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进行比较,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以营业执照为准) |
更改后评分标准:
包一:
综合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20分 | 价格 | 20 |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 |
商 务 31分 | 响应 程度 | 3 | 主要考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分,部分满足条件得1分。 | |
盈利 情况 | 3 | ****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至今的会计审计报告,对所有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及以上盈利得3分,连续二年盈利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投标人无提供会计审计报告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房建、市政类业绩 | 16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4年至今完成的房建、市政类业绩进行评价,每个项目得1分,满分16分。(提供该招标项目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日期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为准,投标人未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
质量管理机制 | 2 | 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无提供相关证书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诚信体系 | 7 | 根据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2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获得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A级得5分、B级得3分、C级的得1分、D级不得分。 | ||
技 术 20分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10 | 评审小组对比所有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思路、工作技术框架、合理化建议等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 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得7分,一般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无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 10 | 投标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科学、健全、规范、完善,对比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得7分,一般最高得3分。 | ||
服 务29分 |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1、注册造价师得4分; 2、高级工程师得2分; (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拟派人员的证书上未能体现投标企业名称的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拟派驻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 | 17 |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的一个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一个得2分,具有工程师证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17分。(一人多证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拟派人员的证书上未能体现投标企业名称的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服务 便利性 | 6 | 根据投标人能否方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进行比较,优最高得6分,良最高得3分,一般最高得1分。以营业执照为准 |
(包二)预算咨询服务综合评分标准(100分)
综合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价格20分 | 价格 | 20 |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声明自己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 |
商 务 26分 | 响应 程度 | 3 | 主要考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分,部分满足条件得1分。 | |
盈利 情况 | 3 | ****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至今的会计审计报告,对所有投标人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及以上盈利得3分,连续二年盈利得2分,一年盈利得1分。(投标人无提供会计审计报告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同类 业绩 | 12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14年至今完成的同类业绩进行评价,每个项目得2分,满分12分。(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中签通知书或财政审核定案书,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是指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政府部门或社会代理组织进行招投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质量管理机制 | 2 | 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无提供相关证书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诚信体系 | 6 | 根据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1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获得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等级A级得5分、B级得3分、C级的得1分、D级不得分。 | ||
技 术 22分 | 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 10 | 评审小组对比所有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思路、工作技术框架、合理化建议等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 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得7分,一般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无提供实施方案不得分) | |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 10 | 投标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科学、健全、规范、完善,对比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优最高得10分,良最高得7分,一般最高得3分。 | ||
企业荣誉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2014、2015、2016****协会颁发的相关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2分。(时间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无提供相关证书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服 务32分 |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 | 8 | 项目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造价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拟派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拟派驻本项目的其他技术人员 | 18 | 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人员: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一个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证的一个得2分,具有工程师证的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18分。(一人多证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拟派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原件备查,无提交原件不得分。) | ||
服务 便利性 | 6 | 根据投标人能否方便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进行比较,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以营业执照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金仁 | 联系电话:0752-****632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童建鹏 | 联系电话:0752-****25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中心2号楼三楼 |
联系人:邓金仁 | 联系电话:0752-****632 |
传真:0752-****632 | 邮编:516100 |
(三)采购人:**** | 地址:**县罗阳镇博惠路82号县政府大院内 |
联系人:童建鹏 | 联系电话:0752-****255 |
传真:0752-****278 | 邮编:5161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