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业务支撑云**池建设工程中间件软件公开招标项目已由****批准招标,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 | |||||||
一、招标范围 1.1项目内容:本项目鉴于目前的技术趋势和后续业务云化实现的成本考虑,为了确保中间件基础平台的合理规划和建设,结合2016年业务支撑云**池建设工程系统项目整体规划,启动2016年业务支撑云**池建设工程系统中间件基础软件平台改造扩容工作。本期采购中间件许可,数量是10cpu。 1.2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623100元,拟选定1家单位中标。 1.3到货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5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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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以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证实投标人出现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原单位的成立日期起算;提供证明材料证实投标人新设合并的,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参与合并的单位中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的成立日期;提供证明材料证实投标人出现分立的(包括派生分立与新设分立),其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证明材料证实投标人出现合并、****公司变更的,其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为准。 2.2、 项目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在国内三大运营商省级核心BOSS/CRM和综合管理类系统的应用案例,且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以统计期间合同约定的实际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作为判定),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另附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付款发票等证明项目已发生的证明文件,或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2.6、投标产品要求: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国内货物原厂或国外厂商指定唯一代理商的投标,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a.同一原厂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b.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原厂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注: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 2.7、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出具: (1)若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外(包括**、**、**地区)的企业,需出具制造商注册地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2)若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者最多表决权)的企业,必须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制造商已完成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投标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的授权证书(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4)对于用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 1)原厂与代理商之间的分工界面,分工界面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销售、设备生产、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售后服务等方面; 2)制造商出具的使用代理商投标理由的说明文件,并承诺对投标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 |||||||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7月20日09时00分至 2017年07月25日17时00分。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4.1.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1.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1.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1.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1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珠**路11号**全球通大厦东裙楼1楼梧桐山厅会议室。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上。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六、样品的递交 无。 | |||||||
七、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5.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7.2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 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珠江**珠**路11号**全球通大厦15楼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港东路世港一街3号1402室 邮编:528000 传真:020-****0637 联 系 人:孛小姐 联系电话:188****7419 电子邮箱:****@139.com 报名审核联系人:裴小姐 183****1084 招标代理接收质疑联系人:孛小姐 招标代理接收质疑电子邮箱:****@139.com | |||||||
十、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txzb.****.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十一、附加项 无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