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楼、2#楼)装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筑公资示(2017)建字第3451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医科大学、**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 的 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建设项目(1#楼、2#楼)装修工程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略)) 已于2017年 7月19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略)
中标工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负责人资质: (略)
注册(职称)证号:(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略)
中标工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负责人资质: (略)
注册(职称)证号:(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略)
中标工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项目负责人资质: (略)
注册(职称)证号:(略)
中标结果公示至(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 高新区招标办(地址:观山湖区**南路创业大厦4楼 电话:(略))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略)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略)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略)。
(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