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审查服务(滨河景观工程部分)(第4次) 已由 **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FZ23Z(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设计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2.1 工程名称:翠亨新区(略)(滨河景观工程部分)(第4次)
2.2 工程地点:珠**西岸,翠亨新区起步区马鞍岛北岛岛域范围
2.3 项目概况:翠亨新区(略),根据水利专项规划和起步区控规要求,完善新区起步区规(略)综合性、系统性的工程。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堤加固工程、河涌整治工程、水(船)闸及泵站工程、滨水景观工程等,其中马鞍北岛外围海堤线长约22.95km(不含(略)),内部河堤总长约33.68km,**水闸6座(总净宽220m)、船闸2座,**茅龙水道泵站1座(设计流量30m3/s),滨水景观(略).59公顷。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审查服务(滨河景观工程部分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协助相关审查工作,组织专家评审等。
3.设计审查服务工期设计(略):总工期45天,勘察文件报告出具后 15 个日历天(略)15 天内提交设计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出具后 15 天内提交设计审查报告,不包含组织评审及相关图纸修缮时间。由于本工(略),投标中标单位要投入足够的人员完成本工程任务。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要求投标人具备**省住房和(略)务范围须具备:市政基础设施(排水和风景园林)工程一类。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略)名后按照“投标文件格式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表”的格式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后,开标时现场单独提交。不提供本表不作废标处理。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提供。)
4.4本工程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单位(略)20 个日历天内,到**市(略)(含单项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在**市公共*****(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略)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地 址: **马鞍岛翠亨规划馆 地 址:**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房
邮 编: (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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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略)7:00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略)7:30 |
报名(略) | (略)7: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17-07-26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略)7:30 | ***上澄清截止时间 | (略)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