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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区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名录入库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区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名录入库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本次采购项目是******区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名录入库项目,拟招10****事务所入库,将负责代理**区村级财务账务核算与处理有关事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三、磋商供应商资质要求:
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投标人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示范格式三(一));
(8)磋商供应商须为依据中国法律****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3年以上的有效执业资格;
(9)磋商供应商如为淮****事务所须承诺中标后在**市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
(10)磋商供应商须承诺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村务情况予以保密;
(11)磋商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如遇紧急情况1小时内到达现场;
(12)磋商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需提供2017年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3)磋商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并需提供2017年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1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示范格式三(二));
(15)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示范格式三(二));
(16)本次项目不接受挂靠资质及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说明:
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2)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18条。
四、磋商文件发布及获取方式:
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到****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双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携带时须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报名费(磋商文件费):人民币300/份(报名后不退)。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0****9502
地址:****交易中心****中心(**区长江东路170号)213室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及磋商时间: 2017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一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刘先生 电话:138****2228
六、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
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伍仟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汇****交易中心****中心****中心304室换据(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
开户名称:****交易中心****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市**支行
开户账号:352********2100 (注明投标编号及用途)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如果本地中小企业(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中标,可携带成交通知书及供****银行****政府集中采购融资业务。
七、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
八、本次采购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8****2189
联系地址: ****
(2****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150****9502
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2228
联系地址: **市**区长江东路170号213室
(3)财政监督部门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517—****4506
联系地址:**区**北路606****政府923室西)
邮编:22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