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大洼区辽河-大辽河水系连通项目(赵圈河、清水河段)(监理)招标公告
盘锦市大(略)(赵圈河、清水河段)(监理)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锦市(略)(赵圈河、清水河段)
2.招标单位:(略)
3.建设地点:(略)
4.工程内容:1.赵圈河及赵清连通渠清淤(清淤(略).9km);2.生态护坡(护
坡总长45.5km);3.防汛道路(新建混凝土防汛道12.4km,路面宽4米);4.新
建赵圈河排灌站38.4m3/s,装机容量1775KW;5.清水河闸加固(拆除重建排架柱、
启闭机平台、胸墙(略)
(略)亩,新建赵圈
河河口生态湿地30亩);7.交叉建筑物(新建交通桥5座,过路涵6座)。
项目监理投资:(略)
5.资金来源:(略)
6.计划工期: (略)
7.质量标准:(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工程的监理单位须具(略);
2.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资格;
3.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必须纳入(略),被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203室、联系电话:(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2.资格审查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略)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略)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时间:(略)10月31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
3.发售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夏A座2110室
4.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4:0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略)
(交至(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略),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夏A座2110室
联系人:(略)
(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联 系 人:(略)
财务室电话:(略)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锦市(略)(赵圈河、清水河段)
2.招标单位:(略)
3.建设地点:(略)
4.工程内容:1.赵圈河及赵清连通渠清淤(清淤(略).9km);2.生态护坡(护
坡总长45.5km);3.防汛道路(新建混凝土防汛道12.4km,路面宽4米);4.新
建赵圈河排灌站38.4m3/s,装机容量1775KW;5.清水河闸加固(拆除重建排架柱、
启闭机平台、胸墙(略)
(略)亩,新建赵圈
河河口生态湿地30亩);7.交叉建筑物(新建交通桥5座,过路涵6座)。
项目监理投资:(略)
5.资金来源:(略)
6.计划工期: (略)
7.质量标准:(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工程的监理单位须具(略);
2.项目总监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资格;
3.具有由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必须纳入(略),被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203室、联系电话:(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2.资格审查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略)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略)购买招标文件。
2.发售时间:(略)10月31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
3.发售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夏A座2110室
4.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略)4:0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略)
(交至(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略),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夏A座2110室
联系人:(略)
(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联 系 人:(略)
财务室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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