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县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程已经吐市水〔2017〕2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报名参加。 2.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范围为**县6个农业乡镇,共计**农业灌溉机电井智能计量设施1106套;地表水智能计量设施30处,更新改造末级渠系13公里;****中心1处。本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地下水、地表水计量设施采****中心建设。 第二标段:末及渠系改造土建工程。 第三标段:整体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所有投标企业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本项目工作内容。 3.2第一标段投标企业是制造商的,须有国家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制造厂家针对本标段产品的唯一授权;投标人须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 3.3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疆外企业项目经理为水利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开标时项目经理须持本人建造师证、身份证到场。 3.4第三标段监理投标企业须具备水利建设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派驻的项目总监必须具备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开标时持本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到场,项目班子内要求2名自动化专业监理人员常驻现场。 3.5第二、三标段投标企业人员须是**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的企业人员。 3.6所有投标企业需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含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查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本月29日上午10:30-18:30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代理商产品授权书、土建工程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及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到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16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上午10:30时,并在同一时间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五楼(**市绿洲西路481号) 5.2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经济报》、**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刘云燕 186****017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冯婷婷 艾明洋 180****1569 135****8870 地 址:乌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12楼121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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